土地改革的历史意义


在中国的历史上,一共有三次土地改革。

1,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的土地改革,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它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了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联合地主一致抗日。

2,人民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是在解放区进行的,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土地改革中,中共贯彻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这种土地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为了保卫胜利果实,翻身农民踊跃参军,积极支援前线。农民的支持,成为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的一个可靠保证。

3,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为减少阻力,实行了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政策。到1952年底,全国土改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的农民分到了土地;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彻底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广大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摧毁了美蒋反动集团的社会基础。

本文标签: 土地 农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网络,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涉嫌抄袭侵权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删除。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