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


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如下:

第一,人类的物质生产是整个历史发展的出发点。

第二,人们在生产中结成的物质关系是整个社会历史的基础。

第三,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物质实践是社会历史发展及社会意识诸形式产生、发展的动力。

第四,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决定历史的每一阶段发展和特殊的性质。

第五,一定的生产力和积极参与反抗旧社会活动的群众是社会的物质因素。

“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这里的环境指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的生产力总和,人对自然以及个人之间历史地形成的关系,即生产方式。马克思和恩格斯第一次较为系统地阐明了社会结构的理论,把唯物史观概括为一个出发点、三个要素和两种关系。

其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

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区别

唯物史观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之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把实践引入认识领域和社会历史领域,只有通过实践,通过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他们消灭,才能铲锄唯心主义得以滋生的土壤。

唯心史观则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认为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可以通过精神的批判来消灭的。通过把它们消融在“自我意识”中或化为“幽灵”、“怪影”、“怪想”等等来消灭的,仅局限在认识的领域中,用理论去批判理论,显然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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