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晚婚晚育的年龄


1996年晚婚晚育的年龄是男超过二十五周岁、女超过二十三周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人们通常认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晚婚年龄与法定婚龄不同,不是强制性而只是鼓励性、提倡性的结婚年龄。晚婚的概念很简单,比法定日期晚就是晚婚。根据相关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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