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氏璧的出处


和氏璧是历史上著名的美玉,在它流传的数百年间,被奉为“价值连城”的“天下所共传之宝”,又称和氏之璧、荆玉、荆虹、荆璧、和璧、和璞。

[名] 和氏璧刚开采出来时的名称,此后将没有经过加工的美玉的原石,称作“玮”

[编辑本段]和氏璧简介

关于和氏璧的最早记载,见于《韩非子》、《新序》等书,并且情节大致相向。说是在春秋时期,楚国有一个叫卞和的琢玉能手,在荆山里得到一块璞玉。卞和捧着璞玉去见楚厉王,厉王命玉工查看,玉工说这只不过是一块石头。厉王大怒,以欺君之罪砍下卞和的左脚。厉王死,武王即位,卞和再次捧着璞玉去见武王,武王又命玉工查看,玉工仍然说只是一块石头,卞和因此又失去了右脚。武王死,文王即位,卞和抱着璞玉在楚山下痛哭了三天三夜,哭干了眼泪后又继续哭血。文王得知后派人询问为何,卞和说:我并不是哭我被砍去了双脚,而是哭宝玉被当成了石头,忠贞之人被当成了欺君之徒,无罪而受刑辱。于是,文王命人剖开这块璞玉,见真是稀世之玉,命名为和氏璧。

和氏璧面世后,成为楚国的国宝,从不轻易尔人。后来.楚国向赵国求婚,使和氏璧到了赵国。公元前283年,秦昭襄王听说赵国有和氏璧,提出以15座城相交换,因赵弱秦强,赵国不敢怠慢,但又不情愿,便派智谋双全的蔺相如奉璧使秦。蔺相如知道其中有诈,偷偷将和氏璧送回了赵国。此事在司马迁《史记》中有详细记载。

但后来,和氏璧还是被秦国拥有,至于何时、如何被秦国拥有,史无记载。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年),李斯在上《谏逐客书》中提到:“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随、和之宝”,即指“随侯之珠”与“和氏之璧”两件当时著名的宝物。很有可能,赵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畏惧秦国的强大,将和氏璧送给了秦国。

从此以后,关于和氏璧的记载屡见不鲜,并大都相信《韩非子》、《新序》等书的记载。如西晋傅咸《玉赋》说:“当其潜光荆野,抱璞未理,众视之以为石、独见知于卞子。”唐代诗文中关于和氏璧的记载更多.大诗人李白《古风》三十六便有“抱玉入楚国,见疑古所闻。良宝终见弃,徒劳三献君”的诗句。

据《史记》记载,秦王政九年,便制造了御玺,刘邦灭秦得天下后,子婴将御玺献给了刘邦,御玺成为“汉传国宝”。到汉末董卓之乱,御玺先后落入孙坚、袁术之手,再传魏、晋。五胡十六国时,一度流于诸强,后被南朝承袭。隋灭陈后,御玺被陈朝的萧太后带到突厥,直到唐太宗贞观四年(公元630年)御玺归唐。五代时,天下大乱,流传的御玺不知所终。在六朝以后的记载中,大都认为被秦始皇所用的御玺是用和氏璧改造而成的。

清代以后,人们开始对和氏璧的真实性产生怀疑,乾隆皇帝在《卞和献玉说》中,认为这只是韩非子的寓言而已。

明清两朝人士对“传国玉玺”的态度,已经与以往时代有所不同。据《明史?舆服志?皇帝宝玺》载,礼部尚书傅瀚谈及地方送来的传国玺时评论道:“自秦始皇得蓝田玉以为玺,汉以后传用之。自是巧争力取,谓得此乃足已受命,而不知受命以德,不以玺也。故求之不得,则伪造以欺人;得之则君臣色喜,以夸示于天下。是皆贻笑千载。”清高宗御制《国朝传宝记》也说:“会典所不载者,复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一玺,不知何时附藏殿内,反置之正中。按其词虽类古所传秦玺,而篆文拙俗,非李斯虫鸟之旧明甚……若论宝,无非秦玺,既真秦玺,亦何足贵!乾隆三年,高斌督河时奏进属员浚宝应河所得玉玺,古泽可爱,又与《辍耕录》载蔡仲平本颇合。朕谓此好事者仿刻所为,贮之别殿,视为玩好旧器而已。夫秦玺煨烬,古人论之详矣。即使尚存,政、斯之物,何得与本朝传宝同贮?于义未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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