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学界认为 藏族文字出现在哪个朝代


藏族文字出现在唐朝时期。

藏文的创制

在松赞干布的治理下,吐蕃经济一天比一天发达,实力一天比一天雄厚。不过有一个大问题让他非常恼火,就是吐蕃当时有文字,但没有统一的文字,没有办法发布政令,没有办法书写法律,没有办法翻译佛经,也没有办法和周边邻近的邦国进行书信联系。不少国家派来使节,送来丰厚的礼品,还有用各种文字写的书信。吐蕃王臣们也给他们准备了回礼,不过没有办法写回信,只好通过翻译口头回答几句,就把使节们打发走了。

其实,松赞干布从继位开始,就想创制吐蕃人自己的文字,先后派出过几批大臣,带着大量的金砂、金粉,到南亚、西亚学习文字的创制方法。去的人,有的在途中被强盗杀害,有的在森林中被老虎吃掉,有的中暑得热病死亡。剩下几个,都是两手空空地回来了。

后来,松赞干布想起了一个能人,名叫吞米·桑布扎。他从小聪明伶俐,又有吃苦精神。松赞干布特意把他召进红山宫,鼓励又鼓励,嘱咐又嘱咐,说我们吐蕃没有文字,好比一个人没有眼睛,一个武士没有刀剑,走夜路没有灯。你一定要把造字的方法学回来,这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情。他给吞米满斗金砂和金粉,让他带着作为拜师求学的礼金;又给他充足的龙脑、冰片、檀香木等药片,准备在途中祛暑防病。

吞米·桑布扎出发以后,松赞干布特意在吉雪沃塘北面的娘热沟口修筑了一座9层楼的宫堡,取名叫工噶玛如,准备吞米·桑布扎学成归来后,住进里面安心创制藏文。

再说吞米·桑布扎和他的同伴,离开了吉雪沃塘,经历千辛万苦,翻过冰雪覆盖的喜马拉雅山,骑着大象走出了老虎出没的森林,走遍南亚各地,最后找到了精通声明和文字学的大师婆罗门李敬,献上金砂金粉,恭恭敬敬地提出了创制文字的请求。婆罗门李敬被他的热诚和意志所打动,答应收他为徒。吞米·桑布扎在李敬身边整整3年,学会了梵文、乌尔都文等南亚文字,又学习了文字的创制方法,最后带着宝云经、宝箧经、大悲莲花经等经书佛典回到了吐蕃。

松赞干布热烈欢迎吞米·桑布扎学成归来,亲自把他送进北郊的工噶玛如宫堡,让他在里边集中精力创制文字。吞米·桑布扎住进去以后,从此闭门不出,像喇嘛修禅一样,独自一人在里边待了很多个夜晚和白天。终于有一天早晨,他派人报告:藏文已经创制出来了!松赞干布像捡到马头那样大的金子一样高兴,立刻带领各位大臣骑马赶到北郊。吞米·桑布扎已经把创制好的藏文字母大楷、小楷、大草、小草,书写在周围的岩石上。他说,我仿效兰扎文创制了藏文楷书体,仿效乌尔都文创制了藏文草书体,藏文字母共有30个辅音,4个元音,能拼写出藏人所有的语言,表达藏人所有的意思。松赞干布说,感谢大臣吞米·桑布扎,他为我们吐蕃立了大功,他给我们吐蕃人民带来了大恩大德。不过,文字只有吞米一个人会写会念会使用不行,它要在我们整个吐蕃范围里流行,特别是我和大臣们要带头熟悉和使用。今天我当着大家的面,拜吞米·桑布扎为师,第一个学习和掌握藏文。

从此以后,松赞干布把王政委托给几位大臣处理,自己住进工噶玛如宫堡跟吞米学习文字,据说这一学就是整整4年。在这期间,松赞干布不但学会和精通了藏文,还和吞米·桑布扎一起制定了十善法,这是用吐蕃文字写成和颁布的第一个法律条文,也就是所有藏人都要遵循的道德规范。

在一个吉祥的日子,吐蕃臣民百姓欢聚在吉雪沃塘,表演各种歌舞戏曲,庆祝藏文的创制和十善法的诞生。松赞干布亲自把吞米·桑布扎介绍给全体臣民百姓,称赞他是吐蕃了不起的贤臣。藏文古史《贤者喜宴》中这样写道:

藏人之中七贤人,

吞米高为第四贤,

七贤绝非一般高,

首位当推大译师,

藏人总抱大恩情,

焚香顶礼理应该。

藏文的三次厘定

每种文字创制之初都不可能十分完善,需要在运用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渐规范,日益完善,藏文同样有一个发展过程。据藏文史籍记载,藏文在历史上曾进行过3次较大规模的厘定规范,分别是8世纪中叶—9世纪初叶,9世纪中叶,11世纪初叶。

从8世纪中叶墀松德赞(730—797)至9世纪初叶墀德松赞(?—815)时期,是藏文的首次厘定规范时期。这一时期出现了著名的九大译师,其中白若杂纳根据当时译语的发展和规范需要,编写了规范译语的翻译工具辞书《梵藏词典》。这是藏文辞书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吐蕃赞普墀祖德赞(热巴巾,803—841,即汉文文献《唐书》所记的可黎可足)时,集藏、印著名译师,专设译场,统一译名,规定译例,校订旧译经典,新译显密经典,进一步对藏文进行规范。藏史称此为第二次厘定规范。这次规范中形成的藏文结构、拼写规则、创造新词语、表达新概念的规则至今未变。

对这次规范,藏文史籍如《贤者喜宴》中记载得比较详细,主要内容有:第一,颁布厘定新词术语的“法令”,确定工作主持人为钵阐布·贝吉允丹和定埃增二人。第二,确定了翻译的三大原则,即翻译要符合声明学理论原则;译文要忠实原文;译文要通顺易懂。第三,制定了音译、意译、直译和改译的方法。其中音译规定:难以解释的虚字词或声明理论不宜意译的采用音译;多义词不能按它的某一义来译时,采用音译;一些词意容易使人发生误解或有歧义的,采用音译。第四,规定4条注意事项。尤其规定,各译场不得按各自方言土语翻译和创造新词术语,必须使用厘定规范了的语言;若确要创新字词,必须理由充足而有根据,新创造字词必须由赞普下诏批准后,方能使用。

这次文字厘定,严格而谨慎,成效很大。当时噶瓦·拜则、焦若·鲁益坚参、相(尚)·益西德针等藏族译师与印度班智达孜纳弥札、达纳希拉对旧译典籍进行修订,同时就显密乘典籍如何译法提出了处理方法,撰写了《语合二章》,确立了声明理论与藏语文互相吻合而又易懂的翻译原则。还对藏文词汇不规范以及译语中存在的混乱现象,搜集整理编辑了一部标准的藏梵文对照词典《翻译名义大集》,共收词语9565条,分283个门类,此书后收录于藏文大藏经的丹珠尔部杂部。这一时期,吐蕃从天竺聘请了很多班智达来藏,与本土大译师一起,按照规范了的藏文翻译编写了丰富的文献典籍。

墀祖德赞时期对藏文的新规范,影响很大。目前通行的藏文基本保留了这一个时期修订后的文字体系。某些原则和规定,至今仍闪烁着光芒。如上述第二条内容完全符合现代翻译要求的“信、达、雅”三原则;关于音译的原则规定也完全适用于现代。

吐蕃末代赞普达磨的五世孙阿里古格王意希沃之子大译师仁青桑布(958~1055)同入藏的天竺班智达善护、德护、智护一起,共同修订文字,厘定新译语。藏史称此为第三次厘定规范。

藏族历史上的几次文字改革,采取了调整藏文字母体系、简化正字法、规范词语,并立法推行等措施,不仅促进了藏文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还对藏文的统一和推广应用,以及藏族文化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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