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


五千年前,中国半坡村陶器就有了世界最美好的尖底瓶和鱼尾纹盆,而且有了生产者的名字,旨在保护自己的产品。今天我们知道,保护知识产权的三大支柱就是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

为了保护世界人类社会的共同财产,1474年3月19日,威尼斯共和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正式名称是《发明人法规》(Inventor Bylaws),这是世界上最早的专利成文法。该法规定:任何人在本城市制造了以前未曾制造过的、新而精巧的机械装置者,一俟改进趋于完善以便能够使用和操作,即应向市政机关登记。本城其它任何人在10年内没有得到发明人的许可,不得制造与该装置相同或者相似的产品。

1623年英国的《垄断法(Statute of Monopolies)》在欧美国家所产生的影响大大超过威尼斯专利法,因此,英国《垄断法》被认为是资本主义国家专利法的始祖,是世界专利制度发展史上的第二个里程碑。

1710年4月,世界上首部版权法——英国《安娜女王法令》诞生了。 世界第1部关于版权的法令——英国《安娜女王法令》,也是世界上第1部现代意义的版权法,简称《安娜法令》。随着17世纪印刷技术的改进,印刷出版业成为新兴行业。为排除擅自翻印者的竞争,为了保护印刷出版商和美术作品、设计师的权利,英国制订了《安娜女王法令》。1910年,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颁布。1990年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

世界第一个版权法令原文第一页

世界上最早的商标法是法国于1803年制定的《关于工厂、制造场和作坊的法律》。1806年法国颁布了第一个工业品外观设计法,1968年10月4日签订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的洛迦诺协定》,它们都明文规定,把包装和容器列入工业品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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