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文书的历史记载


在古籍方面﹐见到《毛诗关睢序》残页﹐晋人写本《三国志》臧洪及吴主权传残页。又见记有赵王伦与张华事迹的残页﹐当为东晋某家所修晋史之抄本。

高昌王国时期的文书以中国所藏为多﹐日本龙谷大学所藏大谷文书中也有若干件。中国所藏个别文书用永康年号﹐知是阚氏王朝﹔大量文书属于朝。史籍记载高昌的行政﹑赋税制度和郡城的设置﹐在文书中大体得到证实﹐而且补充了不少史籍记载的缺略﹐纠正了一些错误。大量朝公文书反映的典制﹐可以看到中原政制的强大影响﹐同时还可见到上承汉制﹑下启唐制的十六国以至北朝典制在本地区演变的过程。在赋税方面﹐可以见到自汉朝以来直至南北朝制度的影响﹐但也有其本地区的特点。 高昌王国私文书中﹐租佃契约有较大的数量﹐契文本身的格式化与完整性﹐反映了租佃契约关系的发展﹐某些官府机构的土地也采取这种方式经营。土地﹑房屋买卖契约亦有若干件。在朝晚期还出现了“指节印”在契约上的运用。从买卖契及私人遗嘱中﹐我们还见到一种可以买卖﹑继承的“作人”。文书中反映这时期寺院及其经济活动的发展﹐在使用奴婢﹑雇工﹑土地出租和高利贷剥削等方面﹐均无异于世俗地主。经济生活中﹐银钱铸造及其普遍使用也是一个特点。

朝延昌八年(568)写本带注《急就篇》﹑隋薛道衡《典言》等残卷﹐多是今已失传的珍本。在有年款的写经题记中﹐可以看到有萧道成具衔的《普门品》写经残卷。这时还出现有道教符箓。这都表明高昌虽称王建国﹐但在文化﹑宗教上仍同内地保持紧密的联系。

唐代公﹑私文书不仅数量最多﹐内容也最丰富。就目前所知﹐流散于日本﹑英国﹑苏联﹑德国及其他各国的文书中﹐绝大部分属于唐代。唐平氏高昌后﹐将行之于内地的一套政治﹑经济﹑军事制度亦实施于本地区。因而大批官文书不仅使我们得以了解本地区的历史﹐帮助我们了解史籍记载的真实含义﹐而且补充了李唐一代文献记载的缺漏。大量的籍帐文书﹐包括手实﹑户等簿﹑貌阅文书﹑户籍﹑点籍样(见彩图西州都督府屯田文书 新疆吐鲁番出土 )﹑籍坊(库)牒﹑诸乡户口帐等﹐是研究唐代籍帐制度﹑阶级关系以及田制﹑赋役制度的重要依据。各类田制文书﹐如勘田﹑欠田﹑给田﹑退田﹑请田簿等﹐是研究均田制及土地占有的原始资料。文书中大量的差科簿及匠﹑役人名籍﹐以及有关文书是研究差科﹑色役﹑杂徭制度的宝贵资料。

唐在西州先后建立前庭﹑天山﹑岸头﹑蒲昌四个折冲府﹐文书中有府兵名籍﹑卫士资装簿﹑领取甲杖文抄。除府兵外﹐还有征发百姓乃至奴婢﹑部曲入军的记载。各处要道﹐还设置了镇﹑戍﹑守捉﹑烽﹑铺等军事机构。许多文书还反映了为维护统一所进行的战争﹐垂拱年间的汜德达告身澄清了文献中关于安西四镇设置含混不清的状况。文书反映镇﹑戍之类军事机构屯田的情况﹐有关白涧屯纳粮帐反映了屯田的组织与管理方式。 长行坊文书及其他馆驿文书﹐反映了交通组织管理情况﹕各种馆驿的分布﹐运输工具的管理﹑使用﹐秣粮供给。我们不仅看到唐代官吏的行踪﹐也见到汉﹑胡商人和行旅的来往。

大量私文书中的各类契券﹐形式较前代更为严谨。“指节印记”的普遍施用﹐五人联保的出现﹐都是为了增强契券的可靠性。文书中属于土地买卖的契券虽未见到﹐但借贷等券揭示了地主﹑债主通过高利贷掠夺土地的情况。此外﹐还有互换佃种的契券。大量辞﹑启反映了劳动人民备受官吏﹑地主﹑高利贷者的剥削压迫﹐是研究阶级关系﹑赋役剥削的重要资料。文书中反映﹐西州有少量部曲﹑客女﹑奴婢。寺院中除奴婢外﹐还有一种依附者叫“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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