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现实的人
社会历史的主体是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现实的人。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总之,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一个历史范畴,是指一切对社会历史起着推动作用的人们。在阶级社会中,它包括一切对历史发展起着促进作用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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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对于自己历史的认识也是一个逐步提高、曲折前进的过程。自古以来,人们对社会历史现象的认识是不断发展的,但就总体而言,这种认识长期未能真正揭示社会历史过程的本质、达到科学的水平。直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全面而深刻地揭示了历史过程的本质,才使人类对社会历史的发展达到科学的认识,使记述和说明历史过程的历史学成为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