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于主要产盐省份设置转运使司盐运使,皆为主管盐务专职官员。
顺治二年(1647年),清廷在扬州设立两淮巡盐察院署和两淮都转盐运使司。两淮都转盐运使司的长官称两淮都转盐运使,或运司使,从三品。
清朝前期,两淮盐区还设置巡盐御史,是两淮盐区的最高盐务专官,无定品,任期一年。再设两淮都转盐运使司和湖南湖北、江南江西各盐道。
盐运使具体掌管食盐运销、征课、钱粮支兑拨解以及各地私盐案件、缉私考核等。
盐运使的属官有盐运司运同(又称同知,从四品),运副(盐运司副使,从五品),运判(即盐运司运判,从六品)等。两淮盐运使下设通、泰、淮三分司和30个盐场(后合并为23盐场)。其中淮安分司后移至海州(今连云港),更名为海州分司。盐运分司的长官由盐运司的属官(运同、运副、运判)兼任,代盐运司直接管辖盐场之盐政并负纠察之责任。各盐场设场大使一人,执掌场课收纳、产收缉私等。盐运司的属官还有监挚同知(正五品,负责核对盐斤)、批验所大使(正八品,专掌盐引批验)、库大使(正八品,掌收纳盐课及其库贮)。湖南湖北、江南江西各盐道为负责食盐销售地盐运盐销管理的机构。
现处于扬州的“运司衙门”,就是“两淮都转盐运使司”的俗称。其所谓“两淮”,系指“淮南”与“淮北”而言;其所谓“盐运使司”,即“盐运使”所在的“衙门”。因是,在“运司衙门”附近,凡与“盐运使”和“使司”有关的街巷,而被名做“运司公廨”、“运司街”,“通运街”、“东圈门街”等等,组成了一个名闻古今中外的历史街区,也是明清与民国以来扬州古代人文荟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