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后宫位分


依次为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

1、皇后

设1名,居中宫。皇后的产生需经过皇帝册立。册立皇后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件,要诏告天下,普天同庆,同时还有一项正式隆重的立后仪式。

若是皇帝在登基前已有正室,则通常不另择人选,直接将正室纳入后宫,并册立为皇后,但也有皇帝是先将正室纳入后宫,并先册封为嫔妃,待日后再进行擢升为皇后。

皇后在礼仪上与皇帝平等,出同车、入同座。在元旦、皇帝以及本人生日要接受百官的朝贺。皇后拥有自己的官署,负责管理后宫,理论上皇帝的所有嫔御、后宫的宫女、女官等,都是她的臣属。

2、皇贵妃

设1名。皇贵妃是仅次于皇后的等级,为顺治帝册封他所宠的董鄂妃时所设,此後渐成定制。后来的妃嫔如欲继立为中宫时,一般会先封为摄六宫事皇贵妃,暂摄后宫,待先皇后丧期满再封为皇后。

3、贵妃

设2名。原先地位次于皇后,明成化年间,明宪宗在其上另设皇贵妃,位降一等。清代沿用。

4、妃

设4名。妃朝冠,冬熏貂,夏青绒顶,二层,贯东珠各一,皆承以金凤,饰东珠各九,上衔猫睛石,周缀金凤五,饰东珠各七,翟尾珍珠一百八十八。

5、嫔

设6名,嫔朝冠,冬熏貂,夏青绒,顶承金翟,上衔啰子,周缀金翟石,饰东珠各五,珍珠各十九,后金翟不饰猫眼石,垂珍珠一百七十二,结饰东珠,珍珠各三。

6、贵人

没有定数。清制妃嫔自皇贵妃至嫔皆有定数,贵人位列诸妃嫔下,无定数,仅比常在、答应位高。

7、常在

没有定数。清宫妃嫔制度中的低阶称谓之一,比“答应”这最低级妃嫔位分高一级。秀女入宫后,一般封答应或常在。然后其中一些晋升为常在,贵人,嫔,妃,贵妃。

8、答应

没有定数。答应在皇帝的妻妾中虽处于下层,但大小也是个“主”,在名义上也就与宫女、太监不同。

百度百科——清朝后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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