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播分离的历史沿革


1982年,随着英国第四频道的出现,委托制片制度开始建立。电视公司使用独立节目制作公司制作的节目可以降低成本,并能增加节目的多样性。1986年,匹考克调查委员会就英国广播公司的财政问题提出了报告,在报告中建议英国广播公司和独立电视委员会增加使用委托独立制片人制作的节目。

1990年广播法要求所有第三频道、第四频道、第五频道的持照人,每年使用委托独立制片人的节目数量不少于播出总量的25%。1996年广播法还就数字地面电视播出做出规定,使用委托制作的数字节目不得少于数字播出总量的10%。通过委托制作部分节目,电视台在众多节目公司的节目中比较容易得到价格相对便宜且质量较好的节目。买方市场的出现也使电视台在短期内受益。从长远看,众多的节目公司经过优胜劣汰的市场过程,涌现出一批较著名的节目公司,成为资金雄厚、技术强劲的企业实体,这对英国广播电视的发展会产生良好的影响。

美国的节目体制与英国有些不同。它的娱乐性节目基本上是通过买卖进行的商业市场行为。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美国的电视台并没有实行完全的制播分离。例如,人们所熟知的四大台,即ABC、CBC、NBC、FOX,它们的新闻节目都是通过自制来完成的,而且即便是娱乐性的节目运作,也需经过严格的节目审查。在提供娱乐节目的众多公司中,比较著名的有维阿柯姆(Viacom)、时代华纳(Time Warner)、迪士尼(Disney)、新闻集团(Newscorp)、维万迪(vendi/Seagram)、发现频道(Discovery)等。

国家电视播出机构在保证掌握宣传权的前提下,将部分非新闻节目的生产制作交由电视制作机构制作的管理体制。

美国电视节目的供应来源有三类:

1 电视网制作的节目:主要生产新闻和与之相关的节目。

2 电视节目的辛迪加:相当于一个节目库,节目储存与流通的商业运作中心。

3 地方制作的节目:主要是当地新闻与信息。

制播分离,广电媒体内部机制改革中备受热议的一个话题,被期望成解决广播电视存在问题的灵丹妙药。在我国市场化的背景下,制和播是否在形式上分开并不重要,关键是引进竞争机制,把领导说了算变成市场说了算。这才是“制播分离”改革的精髓。

广播电视的核心业务是节目的制作和播出。制播分离是广播电视核心业务的重大变革,也是我国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还是广播电视跨区域发展的前提条件。将节目制作与广告经营剥离出来成立公司,就可以按照市场规律进行公司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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