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魏、蜀、吴三分荆州。后归吴,定治南郡。
荆州之名源于《?尚书·禹贡》:“荆及衡阳惟荆州”,为古九州之一;以原境内蜿蜒高耸的荆山而得名。荆是古代楚国的别称,因楚曾建国于荆山,故古时荆、楚通用。沙,始称津或江津,历荆州为江陵县的重要商埠和码头。
扩展资料荆州市,湖北省辖地级市,位于湖北中南部、长江中游、江汉平原腹地,介于东经111°15°—114°05°,北纬29°26°—31°37°之间;东连武汉、西接宜昌、南望湖南常德,北毗荆门、襄阳;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全市总面积1.41万平方公里,下辖8个县市区和3个功能区,户籍人口647.62万人(2017年)。
荆州历史悠久,五六千年前,人类就在这里创造了大溪文化等原始文化。荆州系楚文化的发祥地,春秋战国时属楚。1949年7月,成立荆州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荆州专区)。1970年,荆州专区改称荆州地区。1994年,设立荆沙市(地级)。1996年,将荆沙市更名为荆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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