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各庄农场的历史沿革


抗日战争时期,侵华日军华北驻屯军为补给粮秣,从1941年开始,在今第一农场境域建立华北垦业股份有限公司滦县农场。1945年侵华日军投降后,中国***领导的抗日民主政府冀热辽区第十七专署,接收了华北垦业股份有限公司滦县农场,更名为冀热辽区第十七专署解放农场,同年底改称冀东区第十七专署解放农场。1946年5月,冀东区第十七专署改为第十三专署,第十七专署解放农场随称第十三专署解放农场,同年底曾一度被军队占领。1948年,该地再次解放,原第十三专署解放农场由滦南县人民政府接管,改称滦南县解放农场。1949年7月,滦南县解放农场收归华北局农业部,改称华北局农业部津沽区农垦管理局柏各庄区农场。同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接收了柏各庄区农场,改名为渤海区农垦管理局柏各庄区农场。1951年7月,柏各庄区农场改称柏各庄合作农场。1953年1月,柏各庄合作农场下放给河北省管理,又改称河北省柏各庄合作农场。1954年2月,柏各庄合作农场更名为柏各庄机械农场。

1955年底,经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委员会批准,河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在滦县南部地区建立大型国营农场,并借用沿海较大村镇----柏各庄之名,定称河北省柏各庄农场,隶属河北省农业厅。1956年1月正式动工兴建,农场性质为全民所有制农垦企业,兼有部分地方行政职能。农场设总场场部,初辖4个分场。1958年基本完成建场任务。1959年10月21日,经河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柏各庄农场改为唐山市柏各庄区,建立了区政府,隶属唐山市人民委员会。1961年6月,撤销唐山市柏各庄区建制,恢复国营柏各庄农场,接受唐山专署和丰南县双重领导。1963年5月柏各庄农场党委改归唐山地委领导,行政业务归河北省农垦局领导。1968年6月18日,经河北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河北省国营柏各庄农场改为河北省柏各庄农垦区,行使县一级权力。1982年12月26日,河北省农垦局[80]冀垦字第53号文批准,在柏各庄农垦区建立“河北省垦丰农工商联合公司”,与柏各庄农垦区实行一套人马,挂两块牌子。

1982年9月22日,国务院发出[82]国函字211号文件,正式批准柏各庄农垦区改建唐海县。1985年1月1日,撤销“河北省垦丰农工商联合公司”,唐海县实行县管农场体制,仍保留“国营柏各庄农场”名称。唐海县 是在河北省国营柏各庄农场基础上建立的农垦体制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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