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古城的区域历史


早在一万年以前的旧石器时代,就有先民在宣化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清康熙三十二年(公元1693年)废宣府卫所,改置宣化府辖一厅、三州、七县,宣化为府城所在地。

宣化市古为上谷郡地;唐末置武州、文德县,此后历为州、府、县治所。1946年1月,市、县分设,方析城区及近郊为宣化市。40余年来,置市、置镇、置区,屡有变化,1963年,又改建为宣化区,2010年又改为地级市。兹述其沿革。周初,宣化及其邻近地区,还是北方游牧部族放牧地带,战国时由东胡占据。燕国用大将秦开计,击破东胡,拓地1000余里,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辽西等郡。宣化区地属上谷郡。

秦,仍置上谷郡。宣化市辖境属上谷郡沮阳县。

西汉基本沿用郡县制,但又分全国为13刺史部,设刺史监察郡县。宣化地方属幽州刺史部上谷郡下落县。《宣化县新志》载:汉武帝时,幽州部设有?瞀县,即今宣化北境;有下落县,即今宣化地,城在今城东。

东汉时,宣化市辖境仍属下落县。

晋太康年间(280----289年),析上谷郡西部置广宁郡,属幽州,辖下洛、潘、涿鹿三县。宣化市辖境属幽州广宁郡下洛县。下洛即两汉时的下落。《晋书.地理志》称,广宁故属上谷,太康中置郡都尉,统三县,下洛、潘、涿鹿。《宣化县新志》对此作注:潘、涿鹿,今保安州也。

南北朝时,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年(486),合上谷、广宁为东燕州,置广宁郡广宁县,并将下洛并入广宁。《水经注》指出,下洛为魏燕州广宁县,是广宁郡治。据此,则宣化市辖境在北魏时属东燕州广宁郡广宁县。

北齐文宣帝天保元年(550),改东燕州为北燕州,领长宁、永丰二郡。宣化市辖境属北燕州永丰郡怀戎县。郡、县均治今怀来城。

隋大业三年(607),废北燕州,改置涿郡,辖今赤城、涿鹿,直至北京、天津的广大地区。宣化市辖境仍属改隶涿郡的怀戎县。

唐初复置北燕州,后改为妫州,属河北道。僖宗光启至昭宗龙纪年间(885---889),析其西部置武州、文德县,属河东道。宣化市为当时州、县治所。

五代时,石敬瑭割让幽(今北京)、云(今大同)等16州给契丹,其中就包括武州。契丹改武州为归化州,仍辖文德县,属西京道。宣化市仍为归化州和文德县治所。

辽大定七年(1167),改归化州为宣化州;大定八年,又改为宣德州,仍领文德县;大定九年,复改文德县为宣德县,州县均属西京路。宣化市为宣德州、县治所。

元初,改宣德州为宣宁府,后又改为宣德府,至元三年(1337),因地震复改为顺宁府。府辖三县:宣德、宣平、顺圣,属中书省上都路。宣化市为顺宁府和宣德县治所。

明代,宣化是边防重镇,不设地方政府。宣化市既是当时宣府左卫、右卫、前卫的治所,又是镇守总兵官的驻地,称宣府镇城。

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废宣府卫所,改置宣化府,宣化县。宣化市为宣化府、县治所。

1913年(民国2年),废宣化府,存宣化县,属直隶省口北道。宣化市为宣化县治所。1929年(民国18年),废道,宣化县直属察哈尔省。日伪盘据时期,宣化县初属伪察南自治区;1939年,日伪建蒙疆联合自治政府,设察南政厅领辖宣化县;1943年复改置伪宣化省,宣化县为伪宣化省省会。此段时期宣化市仍为宣化县治所。

1945年9月,宣化首次解放。1946年1月,市、县分设,置宣化县城区及近效为宣化市,并为察哈尔省省会。当年10月,国民党政府占领宣化,仍单置宣化县。

1948年12月,宣化二次解放,仍市、县分置。宣化市辖现宣化市及庞家堡和下花园,属察哈尔省。

1949年10月至1950年1月,宣化市曾改为察南专属宣化镇。1950年2月仍恢复市建制,并于1952年底改隶河北省。

1955年11月,撤销宣化市,置宣化城区为宣化镇,属张家口市。

1958年11月,宣化县、镇合并。1959年6月,改合并后的宣化镇为宣化区,仍属张家口市。

1960年7月,撤宣化区,改置宣化市,属张家口地区,由张家口市代管。1961年6月,恢复宣化县建制,仍市、县分设。

1963年3月,复改宣化市为宣化区,属张家口市。

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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