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会的由来


庙会起源

庙会上的传统婚礼庙会是我国传统的节日形式,反映民众心理和习惯。它的渊源,可以一直上溯到古老的社祭。

周代,王为群姓立社,称为太社,自为立社,称为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称为国社,自为立社,称为侯社。百姓二十五家为里,里各立社,称为民社或里社。而社神是土地神,为民社的精神支柱,民众向社神祈求风调雨顺,就要进行社祭。

社祭时要有舞乐。《周礼?春官》:“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若乐八变,则地示(同祗,土地神)皆出,可得而礼矣;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可见,自古以来,祭神时总少不了舞蹈、音乐。这对后世庙会上祭神、娱神以至娱人的活动无疑是有深刻的影响。所以社祭是中国庙会产生的主源。

其次,因庙会的聚众作用,故庙会又称“庙市”。传说黄帝时代“日中为市”。《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记载:“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有人推测春秋时期已有“庙市”,至少在南北朝时期,寺庙与市场已经发生联系。虽然这时的寺庙与市场的关系还不密切,其发韧之功殊无争议。

东汉时期佛教开始传入中国。同时,这一时期的道教也逐渐形成。它们互相之间展开了激烈的生存竞争,在南北朝时都各自站稳了脚跟。而在唐宋时,则又都达到了自己的全盛时期,出现了名目繁多的宗教活动。如圣诞庆典、坛醮斋戒、水陆道场等等。佛道二教竞争的焦点,一是寺庙、道观的修建。二是争取信徒,招徕群众。为此在其宗教仪式上均增加了媚众的娱乐内容,

如舞蹈、戏剧、出巡等等。这样,不仅善男信女们趋之若鹜,乐此不疲,而且许多凡夫俗子亦多愿意随喜添趣。为了争取群众,佛道二教常常用走出庙观的方式扩大影响。北魏时佛教盛行的“行像”活动就是如此。

原来属于民间信仰的报赛酬神活动,纷纷与佛道神灵相结合。其活动也由乡间里社逐渐转移到了佛寺和道观中进行。在佛、道二教举行各种节日庆典时,民间的各种社、会组织也主动前往集会助兴。这样,寺庙、道观场所便逐渐成了以宗教活动为依托的群众聚会的场所了。

而这些宗教活动逐渐世俗化,也就是说更多的是由民间俗众出面协商举办。这种变化,不仅大大增加了这些活动自身的吸引力和热闹程度,也使这些活动中的商贸气息随着群众性、娱乐性的加强而相应增加。在宗教界及社会各界的通力协助下,使庙会活动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虽然这一时期的庙会不论从其数量还是规模,在全国都已形成蔚为大观的局面,但就庙会的活动内容来说,仍偏重于祭神赛会,而在民间商业贸易方面相对薄弱。庙会的真正定型、完善则是在明清以至于近代。

中国庙会是从古代严肃的宗庙祭祀和社祭及民间的信仰中孕育诞生。汉、唐、宋时期,加入佛、道教的宗教信仰和娱乐形式,尤其经过明清的进一步完善发展,突出商贸功能,从而成为人们经济生活、精神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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