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志,地方志里都记录了哪些内容


县志:记载一个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的专书。如《蓬溪县志》。解释:清汪启淑《水曹清暇录》:“顷见《宜兴县志》,始信确有其事。”王闿运《慈溪令秦君墓志铭》:“文超文学政事著名当代,县志有传。”现存最早的全国地方志,是公元813年唐代李吉甫编的《元和郡县图志》(后因图佚,改名《元和郡县志》),共40卷,后有部分散失。它以唐代的47镇为纲,每镇一图一志,详细记载了全国各州县的沿革、地理、户口、贡赋等。南宋以后,地方志大量增加,尤以明清两代最多。据1976年统计,我国仅现存的地方志即达8000多种,约12万卷。新中国成立后,各县普遍修编了一次县志。在全国方志组织下,进入县志第二轮修编的县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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