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本土的历史


独立运动(1754-1783)

18世纪中叶,英国在美洲的殖民地与英国之间,已有了裂痕。殖民地的扩张,使他们产生某种自觉,自觉到英国的迫害,而萌生独立的念头。1774年,来自12州的代表聚集在费城,召开所谓第一次大陆会议,希望能寻出一条合理的途径,与英国和平解决问题。然而英王却坚持殖民地必须无条件臣服于英王,并接受处分。1775年,在马萨诸塞州点燃战火;5月,召开第二次大陆会议,坚定了战争与独立的决心,并发表著名的《独立宣言》,提出充分的理由来打这场仗,这也是最后致胜的要素。1781年,美军赢得决定性的胜利;1783年,美英签定《巴黎条约》,结束了独立战争。

组成新政府(1784-1819)

革命的成功,使美国人民有了以立法形式表达他们政治观念的机会。1787年,在费城举行联邦会议,会中华盛顿被推为主席,他们采取一项原则,即中央的权力是一般性的,但必须有审慎的规定和说明,同时,他们也接受一项事实,那就是全国性政府必须有税收、铸造货币、调整商业、宣战及缔结条约的权力。此外,为了防止中央权力过大,而采取孟德斯鸠的均权政治学说,即政府中设置三个平等合作与制衡的部门,即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相互调和,制衡而不使任何一权占控制地位。

向西扩张(1820-1849)

19世纪初期,数以千计的人,越过阿帕拉契山,向西移动。有些开拓者,移居到美国的边界,甚至深入属于墨西哥的领地、以及介于阿拉斯加与加利福尼亚的俄勒冈。开拓者勇敢、勤奋地向西寻求更好的生活。

南北战争(1850-1869)

引起南北战争的原因,不单是经济上、政治上、军事上的问题,还包括了思想上的冲突。内战暴露了美国的弱点。对这个国家的存在,作了一番考验。经过了这次考验, 美国才步向一个中央集权化之现代国家的坦途。南北之间,为奴隶问题而起争执,南方在全国政治上的主要方针,就在保护和扩大“棉花与奴隶”制度所代表的利益;而北部各州,主要是制造业、商业和金融的中心,这些生产无需依赖奴隶,这种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冲突都是由来已久的。1860年代初期,11个南方的州脱离联邦,另组政府,北方则表示,为了统一将不惜付出任何代价。1861年,内战爆发了,这场美国人面对面的流血战,打了四年,南方遭到严重的破坏,而且留下深深的伤痕。1865年,北方战胜了,这项胜利不但显示美国恢复统一,而且从此全国各地不再施行奴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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