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则鸣是谁提出的?


韩愈。

韩愈在《送孟东野序》中写到“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

文中第一段论述了“物不平则鸣”的道理。以草、木、水受外力发出声,人的言论、歌、哭,都因有所不平的缘故;

第二段,列举自然多种现象论证“不平则鸣”的观点。以乐器善发声,鸟鸣、雷鸣、虫鸣等论述“自然界的不鸣”;

第三段,论证人也如此,不平则鸣。从各个朝代列举众多历史人物的事迹,论证“物不得其平则鸣”;

第四段,以陈子昂、李白、杜甫、孟郊等诗人,都是善于用诗文来抒发情怀(鸣不平)的人。

韩愈的这篇立论把“不平则鸣”写的卓异不凡,寓意深刻。

人物简介:

韩愈(768年-824年12月25日),字退之,河南河阳(今河南省孟州市)人,自称“郡望昌黎”,世称“韩昌黎”、“昌黎先生”。唐代中期官员,文学家、思想家、哲学家。

韩愈是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被后人尊为“唐宋八大家”之首,与柳宗元并称“韩柳”,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

后人将其与柳宗元、欧阳修和苏轼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他提出的“文道合一”“气盛言宜”“务去陈言”“文从字顺”等散文的写作理论,对后人很有指导意义。有《韩昌黎集》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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