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过去。
史:事实的记载。
过去事实的记载是历史的书面定义。
引申1:指已过去的事实。
引申2、经历,底细。
引申3、自然界和社会的发展进程、沿革、来历 。
引申4、历史学科。 即记载和解释作为一系列人类活动进程的历史事件的学科。
引申5、以过去的经历和事迹的痕迹。
词语意义
广义
客观世界运动发展的过程,可分为自然史和人类社会史两方面。
狭义
人类社会发生、发展的过程。
历史学:研究历史的学问,简称史学。与历史的概念相对应,历史学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上,“历史”可以指过去发生的一切事件,不一定同人类社会发生联系。在哲学上,这种含义下的历史称为历史本体,例如宇宙历史、地球历史、鸟类历史等等。而狭义的历史则必须以文字记录为基础,即文字出现之后的历史才算历史,在此之前的历史被称为史前史。与人类社会相关的历史,又可以称为人类史或社会史,而脱离人类社会的过去事件称为自然史。一般来说,历史学仅仅研究前者,即社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