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发不当言论被停职,究竟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教师发不当言论被停职 ,究竟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导致停止呢 ?

小学的一名女教师在学校职工微信群里说:?今天下午开会让狗咬了一下,实在不爽。?该校叶校长认为其指桑骂槐,骂的是自己,并于次日召开全体教师行政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将该名女教师停职停薪一周。事后该女教师向媒体解释被狗咬了确有其事,本想发朋友圈寻求安慰却误发至学校职工群,对此该校刘副校长并不买账。

在此小编就很疑惑,为一名老师 ,难道连学校的职工群和朋友圈都分不清吗?身为教师应为人师表,提高自身修养,如果真的发错要及时解释道歉,尽可能消除对方误会。然而那名女教师在十余分钟后才做出了回复 ,可想而知她的所作所为不免让人产生怀疑。

杨老师被镇教办叫到办公室,要求说明?微信骂校长?一事,杨老师解释称:?我没说啥。我就是让狗咬了!校长不要误会。?但叶校长认为是?指桑骂槐?。于是就让女教师停职停薪一周,对此,杨老师称自己不能接受,她认为校长无权对自己停职停薪。在面对媒体采访时,杨老师解释称,会议期间,她家人打电话,于是到会议室外接听,在楼道里被不知哪里来的一条狗咬了一下衣服。她说本想发朋友圈求一下安慰 ,可是因为自己近视不小心发到了学校的职工群

再者,你们觉得校长有没有权力让教职员工停职停薪呢 ?就此,记者作了一个小调查,发现三十余位接受采访的市民大部分持反对意见,认为校长没有这个权力,用职权维护尊严不妥。还有人认为处罚有些严厉,应持宽容态度适当警告。确实 ,我们应该做到公事公办,私事私了 。作为一个公众人物 ,一举一动都会影响着广大的人民群众,应该做到以身作则 ,大公无私 ,而不是滥用自己的权力去满足自己的私利 。

人确实享有语言自由权 ,但是应该做到?言责自负 ?,我们要学会在适当的时候说适当的话 ,而不是像那位女教师一样,在受到了校长的批评之后 ,又发表了那样的言论 。她的言论不得不让人产生遐想。

那么你们是怎样看待那位女教师的行为和那位校长的做法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一起踊跃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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