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哀悼意义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今天,是“全国哀悼日”的第三天,回顾和思考这三天的情景,我深深感到:国务院的这一重要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一,设立“全国哀悼日”,是对四川汶川所有死难同胞生命的尊重;也是对所有死难者家属和灾区广大人民的深切安慰。截至2008年5月21日(星期三),汶川地震已造成32477人遇难, 220109人受伤。同胞遇难,山河同悲。中国政府各级领导和全国各族人民,对3万多汶川地震遇难同胞,表达了最深切的哀悼。

第二,设立“全国哀悼日”,很好地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同时,也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法治国的基本国策。

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通过这次“全国哀悼日”的实践,仔细对照以上法律条文,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我国以上有关法律,在形式和内容上,还要作适当的修改和调正,以充分体现中共中央“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思想。

第三,当代中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是,作为一个现代强国的内涵,绝对不是只限于高楼大厦到处林立;宇宙飞船遨游太空……,即:物质方面的极大丰富。更重要的是,这个国家的民众个体生命的价值,要得到充分地尊重和体现;博爱、平等、自由的理念和相关民主政治制度等,要由此而尽快建立。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推动民主政治发展的主要原动力,是民众的品德。即是“以关心公共利益为主体”的民众品德。

“全国哀悼日”的实践,正是有助于进一步唤醒全国各族人民对汶川地震遇难同胞的悲悯之心;促进全国各族人民进一步对公共利益的关注、关心、爱护;使中国民众的这种精神境界,道德水平,达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如果说,物质的极大丰富,是实现强国梦的第一步。那么,这种品德的出现和提高,正是中国实现强国梦的重要的第二步。这次“全国哀悼日”的实践,正是中国政府培养公民这种重要品德的一个重要举措。

为百姓遇难而下半旗志哀,会对中国人头脑中残存的根深蒂固的封建等级观念,产生极大冲击,这无疑是在中国社会影响深远的一个历史事件。

为百姓遇难而下半旗志哀,让每一个活着的中国人的生命内含,变得更加富有意义。当人们站在降下的国旗下为汶川大地震死难者默哀的时候,每一个中国人的“人”字,更加光彩夺目了。

为百姓遇难而下半旗志哀,体现了政府与民众生死与共的血脉关系。这一重要举措表明,中国政府对普通民众生命的重视,昭示了社会文明与进步的同时,也传达了一个重要的信息:中国政府是一个务实的政府,并正很有信心地向着民本社会的时代迈进!!

虽然,四川汶川大地震,夺走了中国数万人的鲜活生命,造成了不可估量的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失,但是,在这场极其惨烈的地震中,政府和人民的积极表现,已经获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赞扬和广泛好评。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在这次四川汶川地震灾难发生后,反应之迅速,组织之得力,处置之果断,已为中外媒体一致认同。

亡者安息,生者努力。相信多难兴邦的中国,一定会从这巨大的痛苦和大量的鲜血中,一定能够收获到奋发图强的决心、战胜困难的勇气和民族精神的凝聚等重要财富。也许,和大灾大难一起到来的,不仅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无比伤痛,还有千载难逢的中华民族崛起的历史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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