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的过程首先是由春秋末期,齐国的管仲首先提出了相地而衰征的改革方式,鲁国实行初税亩,承认土地的私有,开始征收土地税。后来到了秦汉时期,开始将人民编入户籍,按照户籍进行征税,在这一时期不仅要征收田租,还有人头税、徭役和兵役。 到了北魏时期土地制度上实行了均田制和租调制,主要上交的是田租和户税,隋唐时期经济比较稳定,所以在租调制发展租庸调制,减轻了经济压力。之后到了唐朝又有了两税法这一举措就是为了解决土地兼并的问题,按照夏秋两季来进行征收,宋朝的赋税制度使王安石变法当中提出的方田均税法和募役法,明朝和清朝的赋税制度都是以嘉靖皇帝之后的一条鞭法,将所有的赋税项目归为一条方便征收。对于现如今的制度,其实是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赋税制度在我国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因为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大国,影响着经济和社会秩序。统治者为了更好的巩固,就会在自己的统治下,进行优化赋税制度来稳定统治。
赋税制度的演变是曲折的,主要是由土地制度所决定的,总共有两次大的改革,分别是唐朝中期的两税法和明朝的一条鞭法,都在一定程度上让整个社会的经济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其中的演变规律也涉及到逐渐以人丁为主开始向土地财产为主进行转变,这也代表着古代封建国家对于百姓的控制开始逐渐的放松,其中也开始由一些实物逐渐演变成一些货币,这一点也从明朝的一条鞭法当中展现出来。
最后对于国家的运行来说,税收是非常重要的,当前我们国家实行的税率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