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市与黄石大冶、黄石阳新县在雍正朝时属于哪一知府哪一县管辖


大冶县:宋乾德五年(967年),南唐始建大冶县。从此,自宋至民国市地隶属兴国路、兴国州、武昌府、湖北省大冶县。清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县地属武昌府;雍正元年至十三年(公元1723—1735年),分湖广行省,设置湖北省,县地属湖北省武昌府。 黄石市:民国34年(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国民党大冶县政府接管,复置石灰窑和黄石港两镇,隶属大冶县辖。民国37年(1948年)将石灰窑和黄石港两镇合并为石黄镇,隶属于大冶县。1950年8月21日,成立省辖黄石市。1959年1月26日,大冶县从黄冈地区划归黄石市。

阳新县:阳新县历史悠久,是全国有数的古县之一,陶唐时为荆扬之域,虞、夏、商属荆州,西周为鄂王辖地,春秋归楚,秦属南郡。公元前201年(汉高祖六年)分南郡始置下雉县,属江夏郡。汉、三国、晋、梁、陈、隋、唐,历名下雉、闰光、阳新、奉新、安昌、永兴、富川。宋、元、明、清先后称兴国军、路、府、州。1912年废州设县,1914年定名阳新县,沿用至今。1949年5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解放阳新,建立人民政权,隶属大冶专区。1952年6月改属黄冈专区。1965年7月起改属咸宁地区。1997年1月1日起划归黄石市管辖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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