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戈县的历史沿革


那曲地区明确见于史料最早的,便是古老的象雄政权,在汉文史籍中称之为羊同。今那曲地区,大致属于中象雄和外象雄。

公元七世纪前后,那曲地区的东部地域归属于苏毗部落统治。后来,吐蕃部落逐渐强盛,统一了全藏,建立了强大的吐蕃王朝,藏北也被纳入其统治之下。

宋朝(960—1279)以后,那曲和羊八井、帮仓(今当惹湖和昂则湖一带)、朗如(今班戈县一带)被称作北方四部落。

十七世纪至十八世纪初,今班戈一带属和硕特蒙古政权管辖。

清朝时,雍正六年(1728年),清政府在拉萨设驻藏大臣办事衙门。乾隆十六年(1751年),清王朝派兵平息了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事件,并制定“善后章程十三条”,对西藏地方行政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实行一种政教合一的统治方式。今班戈一带属于西藏北方四部落中的朗如宗,归驻藏大臣管辖。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西藏政府在那曲设立羌基总管,并将朗如宗的江龙地方划出另设江龙宗。

1959年民主改革后,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对藏北的行政区划作出重大调整,黑河基巧办事处下辖九个县。1959年7月5日,成立了青龙县和班戈县。

1960年1月,国务院批准将西藏的“黑河地区”改名为“那曲地区”,班戈县自此隶属那曲地区。青龙县改称达木萨迪县。

1964年5月,达木萨迪县并归班戈县。

1978年,双湖办事处(今双湖县)成立,班戈县色瓦区划归双湖办事处(县级)管辖。

1987年,班戈县新吉区的统一乡划归申扎县。

本文标签: 地区 西藏 一带 部落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网络,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涉嫌抄袭侵权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