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昭陵的历史发展


隆庆六年(1572年)五月二十六日,明穆宗在乾清宫病故。礼部左侍郎王希烈奉万历帝朱翊钧之命往天寿山为穆宗选择陵地,选得了永陵左侧的潭峪岭(今德陵所在位置)。同年六月,万历帝又命大学士张居正与司礼监太监曹宪于即位礼后再去陵区审视。张居正对万历帝说:送终的事情重大,寻找陵地的风水理论又十分微妙。事情重大,在处理上就应考虑详尽;道理微妙就应广集众言以便做得恰到好处。他建议参照嘉靖年间选永陵时事例,派遣礼、工二部大臣及科、道官各一员,钦天监通晓地理官员、阴阳人等,再推举廷臣中精于地理堪舆之术的官员一人,一同前往察看。

于是,万历帝命户部尚书张守直、礼部右侍郎朱大、工部左侍郎赵锦、礼科都给事中陆树德、江西道御史杨家相、工部主事易可久等官员与张居正一同前往天寿山察看。回来后,在张居正等人的建议下,万历帝决定采用大峪山作为穆宗陵寝的修建地点。

隆庆六年(1572年)七月,工部尚书朱衡从工地回来,向万历帝叙述了玄宫内的情况。他说,世宗为睿祖(献皇帝庙号“睿宗”)修建的玄宫“内紫光焕发,和气郁蒸,门堂干净,宛若“暖室”。万历帝听了十分高兴,随即命礼部议定发引事宜。八月二十二日,迁孝懿皇后李氏棺椁葬昭陵,九月十九日,隆庆帝的棺椁也葬入陵内。像这样利用为别人所建的玄宫埋葬帝后的,在明代还是第一例。 自隆庆六年(1572年)六月十五日,万历帝下诏在大峪山建陵,声势浩大的地面建筑工程就开始了。工部尚书朱衡被委任总督山陵事务,工部左侍郎赵锦负责督催木石,工部右侍郎熊汝达和内宫监太监周宣等在工所提督施工。另外还有锦衣卫左都督朱希孝、佥书杨俊卿等在现场往来监工。工程进展十分迅速,仅仅一年时间,昭陵的工程就全部结束。为此,万历帝特赐工部尚书朱衡等人银币若干,还恩准侍朗熊汝达一子入国子监读书。

由于施工不细,才过了一年的时间,陵园建筑便出现了地基沉陷的问题。万历二年(1574年)七月,昭陵神宫监官陶金等上奏说:“六月以来,阴雨二日,本陵裬恩门里外砖石沉陷。”工部主事王淑陵奉旨查看,回来后与陶金反映一致。并说裬恩殿、明楼、宝城等紧要处没有损伤。于是,工部又向万历帝反映,陵寝重地,鼎建未及一年便出现事故,内外经管官员都应究治。辅臣张居正也引湖北显陵殿阁渗漏,降罚经管官员的事例,要求对此进行查处。为此,万历帝对王淑陵的回奏进行了批评,说陵寝重地,怎能说沉陷处不紧要?并决定对欺慢误事,造作不精的提督工程太监周宣、左监丞郭全革恩一等,管工主事易可义、员外郎石汉降俸一级,官匠王宣等下法司提问。

事情还没处理完,工科给事中吴文佳又对万历帝说:“裬恩门、殿等处沉陷甚多,至于宝城砖石翻塌损伤,更为可虑。”万历帝随即命工部侍郎陈一松、给事中胡汝钦再去陵园察勘。回来后报称:陵园沉陷严重,裬恩殿丹陛、方墙等处都有程度不同的沉陷、闪动,与陶金、王淑陵所奏相差悬殊。万历帝览奏十分生气,马上命都察院会同工部对肇事人员进行参处。这次处罚比上次更为严厉,周宣、郭全各降三级,革去管事职务;熊汝达已致仕,着冠带闲住,恩荫罢革;易可义、石汉各降三级,调外任;等法司从重问拟;朱衡着以尚书致仕;杨俊卿等监工人员四人各降一级,郭元相夺俸半年;马录等法司提问。陶金、王淑陵因报告的时间与陈、胡二人察看的时间相差一月,其间大雨连绵,沉陷陆续增多,免以虚报处罚。

由于昭陵裬恩门、裬恩殿、垣墙等处严重沉陷,万历三年(1575年)正月,万历帝不得不委派工部左侍郎陈一松等提督再修昭陵。七月,陵工告竣。

由于昭陵多次兴工,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第一次兴工(指地面建筑),万历元年十月工部盘查营建所用钱粮数,计用库银390932两,还不包括其中神木等三厂的木植用银、大通桥厂的白城砖用银、大石窝等厂旧石料的折银及户、兵二部雇抵班军工食行粮等用银。万历元年十二月,巡视厂库工科给事中梁式等查盘营建昭陵所用钱粮数,除工部上述实用银外,又有户、兵二部银110119两,总计用银501050两有奇。其中;营缮司用银204422两,虞衡司13145两,都水司118854两,屯田司164628两。

第二次接修用银数,文献中没有明确记载。但据《明熹宗实录》记载,前后两次修建共用银150余万两。这还不算嘉靖时营建玄宫的费用。如算上嘉靖年间营陵的费用,其总用度至少在200万两以上,几乎相当于隆庆时一年的财政总收入(隆庆年间岁入约230余万两)。由于营建昭陵需要庞大的钱粮开支,工部库银匮乏到了极点。万历二年八月修缮涿州桥,工部拿不出银两,兵部派不出军匠,不得不由辅臣张居正请求万历皇帝恳请母亲解囊捐银,雇工修建。 明朝灭亡后,昭陵先后遭到两次破坏。公元1644年,战乱中明楼遭火焚;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三月五日,大雨滂沱,列颠交加,陵恩殿和两庑配殿又遭雷击起火,陵卒拼命扑救,只救下了两庑配殿,陵恩殿被彻底烧毁。随着岁月的推移,到了乾隆年间,两庑配殿和陵恩门又相继残坏。

乾隆五十至五十二年(1785-1787年),清政府为缓和民族矛盾,重新修葺明十三陵。昭陵也在修葺之中。从遗址分析,当时修葺的项目只有明楼、裬恩门、裬恩殿三项工程。这次重修,虽然使陵园制度稍趋完备,但却改变了原有建筑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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