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法地历史


四种。

法的历史类型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马克思主义认为法的历史类型是法的发展的特殊形式。根据法产生的经济基础、法所体现出来的阶级意志的不同,可以将法的历史类型分为:

1、奴隶制法。

2、封建制法。

3、资本主义制法。

4、社会主义制法。

资本主义法的独特影响:资本主义法从封建社会中后期开始萌芽,资本主义法的正式产生是资产阶级通过资产阶级革命,建立起资产阶级政权来完成的,资本主义法有一个自我完善发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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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应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盖有该所印章。律师承办业务,均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律师个人是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的。所以不应与律师个人签订委托合同,而与律师所签订委托合同。

应注意列明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权限。若当事人在代理权限中写全权委托或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则视为一般委托。该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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