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公投的基础

在旧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分合”靠民意。

在国际法中,对于老殖民地的去留问题有一个共识,即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人民可以通过投票来决定去留。这个很好理解。殖民地一般位于宗主国的海外,历史上受压迫,文化与宗主国不同,所以不是后者的一部分。但是殖民独立的浪潮早已过去,去与留几乎是板上钉钉,基本没有争议。人道主义立场

在一个国家内部,一些群体遭受了严重的不公平待遇。

在后殖民时代,仍有一些地区在为分离或独立而斗争,国际上达成的关于殖民地的共识显然不适用于它们。其实公投说“独立”是一个不准确的成语,用“分离”更合适,因为有不分离、分离独立建国、分离并入其他国家等不同选项,都属于在一个集团内决定一个地区的前途命运。这时出现了一个术语“补救性分离”。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指从人道主义立场出发,为保护弱势群体免受迫害和破坏而采取的救济措施。这一理论的拥趸包括以公共选择理论研究闻名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麦吉尔·布坎南等人。

科索沃

科索沃也在这次克里米亚公投中被反复比较。科索沃确实存在非常严重的人道主义危机。此外,2010年,国际法院就科索沃全民投票发表了咨询意见。虽然它不是强制性的,但它具有软性的“道德力量”。国际法院的这份咨询文件公布势头很大——37个国家和地区提交了书面陈述,15个国家和地区提交了书面评论,29个国家和地区在为期9天的听证会上发言,共有44个国家和地区参与了司法程序,是国际法院历史上数量最多、范围最广的案件之一。

民族自决

真正触动国际社会敏感神经的自决权(即每个民族都有权自由决定自己的政治地位和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范围以及是否存在“补救性分离”的权利,国际法院没有讨论过,所以没有答案。在这方面,参与制定这一咨询意见的国际法院法官也有抱怨。投赞成票的西玛大法官也在协商后附上了说明。他认为,一个更开明的方法可能会更好地回答许多参与者(包括独立宣言的作者)提出的关于人民自决权和“补救性分离”的论点。

抛开国际法,如果一个地区发生严重的人道主义危机,矛盾是不可调和的,也有国际社会采取行动的情况。

东帝汶

印尼强行出兵,东帝汶成为印尼第27个省,发生了非常严重的人道主义灾难。据统计,在印度尼西亚统治的20年间,东帝汶有20多万人死于战争和饥荒,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最后,联合国在东帝汶主持了全民公决,在国际社会的压力下,印尼也同意让东帝汶人民投票决定去留。然而,这里有一些特别的东西。东帝汶和印尼,曾经是葡萄牙殖民地,渊源不同,国际主流社会不承认印尼对东帝汶的主权。

内务

一个群体中的大多数人都愿意独立。

加泰罗尼亚在西班牙之外,苏格兰在英国,魁北克在加拿大等等。严格来说,克里米亚也属于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