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至清朝对新疆的管理

1,汉朝:公元前101年,西汉在天山南麓的轮台、曲黎等地驻军数百人开垦土地,并在地方官的指挥下设立“使者队长”。后来“使者队长”改名为“鄯善西使”。

公元前60年(汉武帝宣帝二年),“西域都护府”成立。当时匈奴统治阶级内部发生动乱。驻守西域的匈奴“引数万人骑”,自愿向汉朝投降。西汉任命季峥为“西域都护府”,驻吴磊(今轮台县),管辖西域全境。西域各地的首领和主要官员都接受了西汉给予的封号。西域都护府的设立,标志着西汉王朝开始在西域行使国家主权,新疆成为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组成部分。

2.唐朝:640年,消灭屈高昌,分别建立西州、汀州。西州也设立了安溪郡(后升级为安溪郡)。

647年,唐军夺取龟兹,立龟兹为大都督。

648年,唐朝完全控制了天山南北的广大地区,并迁都安西至龟兹。同时,焉耆、龟兹、玉田、疏勒隶属安溪都护,史称“安溪四镇”。

702年,唐朝建立北朝大都会(后升级为大都会)。

至此,唐朝在西域的完整管理体系完全建立,内地实行的均田制和租佃调节制也在西域实行。

3.元朝:成吉思汗完成了天山南北的政治统一。

起初,蒙古可汗设立了“达鲁华池”(蒙古官方名称,意为镇守官员)、“不输巴厘等地前往尚书省”等军政管理机构,对西域行使军政管辖权。

元朝建立后,在发展西域社会经济的同时,在吐鲁番设立了监检司。后来在吐鲁番等地建立了付钞提举司(印刷机构)、钞行等机构,并设立元帅府,负责“新附兵”(元朝俘虏投降的南宋士兵组成的军队)出兵和田的垦荒事务。在回纥地区(元代称回纥“回纥”),实行“计亩税”。

4.明朝:1406年,建立哈密卫,任命哈密当地宗族首领为各级官员,掌管当地军政,维护中西贸易路线的安全,对西域其他地区实行克制控制。

5.清朝:1762年,设立伊犁将军,对天山南北实行统一军政管辖,官邸在惠远城(今霍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