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0,历史被执行人1是什么意思?

被执行人很可能已经不在了或者找不到这个人了,被执行人很可能过去执行过一次。

被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区别在于:

1.定义了不同的角色:经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相应执行义务的人,在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另一方面,失信者在被执行人的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

2.影响不一样:被执行人,被执行后,会和一般人一样,失信人会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连接全国网络,对这个人以后的信用体系影响很大。

3.法律确认不同:被执行人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前身。一旦确定了,就是失去了信仰的人。失信者是法律意义上被认定失信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市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能力履行而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或者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隐匿、转移财产等手段逃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