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写一篇关于中国传统乐器传承与文化软实力提升的论文,求选题。急!!

第一,历史回声定位:回归历史

在语境中审视器乐的文化身份。

所谓历史回声定位,就是回到历史语境中去观察和思考问题。历史语境是指历史上每个朝代的政治、历史、文化背景。它直接指的是历朝历代的法规制度以及这种制度下的文化形态。仅此一点就足以让人望而却步,因为这种独特的研究视角至少涉及历史、考古、哲学、经济学、社会学、地理学、民族学、人类学等学科。

我们以往对乐器历史的研究,往往只关注乐器的形制和当下的功能使用,很少将其放到存在的历史、社会、文化语境中去解读,因此得出的结论往往是片面的,甚至是偏执的。比如我们现在看到的一些所谓的“乐器”,可能不仅仅具有历史源头演奏音乐的功能,还具有其他更重要的社会功能和地位。如果对朝代的规章制度和礼乐文化一无所知,对这种乐器的研究必然是肤浅的。周公礼乐,确定石之乐,作为两周以来国家礼乐制度的代表,* * *行使着礼器、祭祀器、重器、乐器四大职能。遗憾的是,大多数学者以往的研究往往忽略了前三项功能,对先秦石乐的历史文化身份的理解也难免有失偏颇。

向先生对先秦“石乐”兴衰的现代解读,首先阐释了历史脉络,在深刻揭示了两周礼乐制度的实质后,否定了一贯的“礼崩乐坏”造成石乐“断层”的论断。他指出,“礼崩乐坏”不仅没有毁了石头的欢乐,反而把它推向了更辉煌的阶段。由于周代的音乐悬挂制度只规定了乐器的朝向(宫、轩、判官、专),而没有规定乐器的数量,“礼崩乐坏”直接导致进士的音乐数量内部膨胀(从最初的2件增加到4、8、16、32、64件),原本只用于礼乐的乐器组合也用于民间音乐。东周末年,大量诸侯国兴起,石之乐被广泛用作阶级地位的象征,展演场所也不局限于宫廷,扩展到寺庙、厅堂等。当然,演奏的音乐早已超越了礼乐的范畴。就这样,在“礼崩乐坏”的大背景下,在礼仪和习俗的双重作用下,以《石头记》的音乐为主导,结合其他乐器使用的乐队形式,精彩纷呈。但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以及作为重型武器功能的逐渐丧失,是《石头记》音乐衰落的根本原因。

但随着对“乐观礼”及相关课题研究的深入,并基于近几十年来对大量石制乐器的发掘,向先生修正了自己最初的观点。项先生在《礼俗结合——曾侯乙墓礼制结合问题探讨》一文中认为,西周晚期悬乐的内扩并非“礼崩乐坏”的产物,而是一种符合《周礼》的举动。音乐悬挂的制度(只规定方位,不规定数量)预设了一个后世音乐“合礼”扩展的空间。音乐悬挂的用途不断扩大,礼、多礼甚至礼俗并用。越来越多的使用音乐有助于音乐悬挂的内部扩展。因此,曾侯乙的音乐悬置是合礼制度的产物。

此外,向先生的《乐师与鼓乐》(⑨)一文辨析了鼓乐与乐籍制度的关系、鼓乐的内化、鼓乐对民间音乐文化的影响,认为乐籍制度与鼓乐的发展是相互依存的,鼓乐是对中国传统音乐影响深远的一种音乐。以及在《活化石的思考》和《关于拓展Xi安鼓乐研究领域的几点思考》?罗拉?系列?在两篇论文中,他还讨论了古琴、福建南音、Xi安鼓乐、五台山佛教音乐等几个“活化石”的历史命运,并考察了音乐品种与国家制度的联系作用,认为大多数音乐品种(如音乐品种、曲调、戏曲)实际上是国家礼乐制度(如历史宫室、乐籍制度)下的音乐文化形态。随着社会的变迁,正是这几种音乐的情结,承载着中国音乐系的血脉。只有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才能真正了解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特点。我们以往的研究往往只关注各种音乐的个性和差异,而忽略了在统一的民族礼乐制度下呈现的整体性和一致性。换句话说,我们缺少的是从更宏观的角度,从历时性和历时性的角度来认识我们的传统音乐文化。

每一个文化事件背后都有其特定的文化土壤。如果始终如一地关注研究对象的表象,而忽略其文化土壤和历史脉络,就无法得到客观全面的认识。这就引出了一个重要的话题:如何书写音乐史?如何解读音乐历史长河中的各种案例和事件?总之,那些被埋没了几千年的音乐往事,要回到当年的历史语境中,重新种在当年的文化土壤里(国家制度、文化背景、地理环境、民风民俗等。),让历史的枝叶鲜活起来,尽可能接近历史的真实面貌。只有用“历史回声定位”的视角来审视仪式、音乐和乐器之间复杂而微妙的文化关系,我们对传统乐器文化身份的理解才会越来越真实。

二是“古”与“活”的结合:在双向考察的模式下

连接乐器文化研究的脉络

这种研究视角侧重于乐器研究的双向思维,即古代乐器追本溯源,当代乐器追本溯源,连接古今乐器文化的起源与发展,以客观严谨的考证阐明古代乐器文化在当下的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