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森工总局是什么级别?

国家部委和总局下属的地方局为正司级,国家局和部委下属的地方局为副司级。黑龙江森工总局是副厅级,一把手可能会被高配到正厅级。

森工即森林工业,是森林垦殖、林业、森工的职能之一。早在1949年就成立了森林垦殖部,1951年改为林业部(垦殖隶属于农业部)。1958年,林业部并入林业部,那么这个时候,即使林业部变成了森工总局,其所在的省级森工总局也必须是副厅级;但是没有国家森工总局,所以地方省级森工总局是正处级。

1962 165438+10月,国家林业部在哈尔滨成立直属林业部的东北林业总局(副部级)。1967年9月,森工下放地方,直属省政府(副厅级,此时对应省林业局(厅))。1970年7月,成立农林部,撤销林业部。4月24日,1978,国家林业局成立。1982国务院机构改革,保留林业部。1983年4月,黑龙江省林业总局(正厅级)更名为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副厅级),与新成立的黑龙江省林业厅(正厅级)并列,互不隶属。因为地方省级林业局是正厅级,所以被总局称为副厅级,但是林业总局地方局是正厅级。所以,从非隶属关系来看,83年是黑龙江省连续划拨省林业局为正科级的开始。

1998国务院机构改革1998 3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林业部,成立国家林业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从此省林业厅要改为省林业局,为副厅级。1983年,森工总局和林业部互不隶属,所以森工总局成了历史遗留问题,依然是副厅级,所以能够不做任何变动隶属于国家林业局。

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成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国家林业局的职责、农业部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和地质公园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增加了国家公园管理局的牌子。不再保留国家林业局。自此,国家林业局由国务院直属机构变为部委管理局。虽然级别没变,但足以反映改革趋势,即森工行政地位普遍下降。

不可否认,受国家行政是正部级的影响,认为省行政是正部级。这是不对的!因为省总局是正部级,地方总局也是正部级,但是当国家总局是副职(也就是副国级),那么他的地方总局也是副厅级。总结一下我前面说的,部委和总局的地方级别是正厅级,国家局(林业)和部管局(林草)的地方局是副厅级。森工总局的“总”不是修改“几个副厅之和”,而是修改“几个森工的集合”,即上面说的森工是林业三大职能之一,森林降半级就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