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宋代酒店和音乐的融合,有没有宋代以来的酒吧?

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酒”渗透到了中华文明史的方方面面,从文化艺术的创造娱乐,到日常生活的饮食养生。

历代尤其是汉代以后实行的酒类专卖制度,或一切控制酒类行业以获取酒类利润的措施,都称为“专卖”或“专卖”。官方卖酒与音乐的交织,始于宗教之神王安石之口,提出妓女要“围坐取乐”尝试卖酒。

宋代周惠《清波杂志》中的“阙邑”制度有云:“阙邑创建于汉代,从此用于辅佐国家。”据悉,汉武帝三年,官方控制“酒”的生产和流通,禁止民间酿造白酒,以垄断白酒利润,补充政府财政。后人纷纷效仿,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赵宋时期,面对军队和官僚的大量财政支出,汤潮陷入了严重的财政危机。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禁止垄断”,不遗余力地垄断和独占包括“酒”在内的一些重要生活资料,以谋取高额利润。中国的“专卖”制度在宋代达到顶峰。

(一)官方酝酿民间酝酿“阙疑”的方法

《宋史·食货志》载:“宋律:各州郡市设役酿酒,县、镇、乡、村得依其酿定龄级。如有好处,请官员多提。三京官作曲,听民取直。

宋代专卖制度主要有两种方法。一个是指官酿官卖,一个是指民酿民买。

前者由政府酿造和销售。在城市设立酒务,负责酿酒和买卖。酒商多位于州、县及一些人口密集的乡镇,酒税较高。其下属还有多家酒店,又称“酒楼”、“作坊”或“分店”。宋朝时期,酒务数量非常多,至于西宁,十年间达到一千七百多家。

对酒水服务的利润也有一定的要求。如果符合要求,法院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果不符合标准,法院也会给予一定的处罚。因此,为了完成任务,酒服会将其相应的配额分配给下属酒店,以减轻负担。

而后者,则是政府委托商家的专有权,征收一定的酒税,由民间自行酿造销售。这种情况是由于太宗太兴国初期,有不择手段的官员谋求超额完成任务,百姓因贱卖而大受其害。于是,他们改法,养民自酿,缓解了政府垄断酒业的弊端。

据记载,当时首都有很多酿酒师。宋仁宗天生五岁的时候,大约有3000人。为了保证同行的利益,这些酿酒师用绿色的窗帘和白布作为彼此的特殊标志。而宋代专卖制度的这两种方法所用的“酒曲”都是政府制作的。

“酒曲”是指带有发霉细丝和菌丝的酿酒原料。当时三京府有个屈原。为了避免酒曲泛滥,白酒价格下降,所以每年都有相应的酒曲配额。出售清酒的收入也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一部分。

(B)征集士兵和官员的“Que”税

据文献通考,在公元1077年之前,宋朝已经在全国260多个城市的辖区内设立了1800多个酒务,也就是在这一年,宋朝政府所有的酒程达到了13600000,甚至高于当年的税额,而买酒的钱还没有统计在内。

这是一笔非常巨大的收入,也显示了酒类专卖在宋代财政收入中的特殊地位。(1)那北宋如此丰厚的财政收入是为了什么呢?

第一,用来养兵。军费一直是历朝历代不可或缺的庞大支出项目,宋朝也是如此。

从北宋的“加课助边费”,到南宋的“饮课后学留州”,“学无所从家”。

更有甚者,到了宋朝,军队为了筹集军费,开始经营酒业。据记载,岳飞曾在鄂州拥有7个酒库,年收入58万余元,平均每个库8万余元,均远超北宋时期的酒务规模。

可见,“专卖”制度的收入在边境口岸和军营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士兵的生活和训练提供了巨大的资金保障,维护了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二是用于养官。宋代为了加强中央、地方和地方的权力,设置了大量的官职,以至于出现了冗官滥政的现象,官俸支出成为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陆游曾说:“郡县皆靠支出,惟有酒税。”

“专卖”影响下的酒店乐“试卖酒”,实际上是宋朝为“专卖”制度指定的一项具体措施。一篇介绍是这样解释的:“新法实施以来,已知属公,青苗散于厅中,而酒楼设在桥门。如果老百姓出来拿钱,那就要花两三倍。王无知,斗来斗去,官不能禁,乃遣兵练枷棍镇压,谓之“卖酒。“这个‘尝试’的名字也是从一开始起的。”

(一)“卖酒”音乐生产的三个属性

事实上,“试卖酒”的形式和经营模式在某种程度上与我们现在的“酒吧”类似。官方的强制推行和国营酒厂的主导推行,使得“试卖酒”在官方和私人酒馆中广泛流行,形成了一种极具时代特色的消费潮流和文学时尚。当然,无论这种趋势如何变化,都离不开相应“音乐”的生产。

首先是“直接属性”音乐的制作。据研究,有音乐记录的官妓是官办饭店“卖酒”的主力军。官妓与酒楼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契约关系”。这种“直属性”的官妓,本质上是政府花钱尽快养起来的音乐人。往往不是自己控制,而是直接隶属于政府,受其管辖和招募。

除了在酒楼工作,还会拜祭皇宫和一些地方官员,报效国家,参加各种大型文化活动,这是国家对酒楼“试卖酒”的支持和控制,具有促进酒业经济文化,传播音乐文化,繁荣时代文化的作用。

其次,制作“就业”音乐。顾名思义,餐馆花一定的钱雇佣不属于国家政府的乐师在这里工作。宋代的研究指出,以契约关系为基础的“人力资源”和“女使臣”逐渐取代传统的“贱民”,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商品经济发展产生的“人力资源交易”而非“人口交易”。

最“人”的音乐人,也是“尝试卖酒”这条长久之路的重要支柱之一。事实上,据报道,早在北宋的民间活动中,尤其是在各种大型节日的祭祀仪式中,就有乐师受聘。

赵声《朝野一种导》曾记载:虽有教坊之名,属修内司教乐处,但遇大宴,每次送到我处,我有权享用。

如果不够,就和雇来的市场人在一起。这几年雅倩乐已经没有老人了,大部分都是外地的人。可见当时雇佣乐师的市场极其广阔,无论是在朝廷还是在民间。因此,音乐家作为“人力”不仅提高了自己的社会地位,也充分体现了自己的“表演艺术”价值。

最后是“随机”音乐的制作。这类音乐的制作与上述两种不同。它既不受政府管辖,也不受契约约束,具有高度的流动性、自由性和不确定性。这种属性使其音乐质量在一定程度上相对较低,但也更贴近人们的生活,更具趣味性,是生产“直接属性”和“就业”音乐的延伸和发展。

总的来说,从目前来看,“直接属性”音乐的制作类似于酒吧自己培养的歌手、舞者,而“雇佣”音乐的制作则是酒吧雇佣他人在外面表演,而“随机”音乐的制作则更类似于一些不请自来的有才华的人在舞台上即兴表演。

三者相辅相成,构成了我们现在的酒吧,以及古代实行“试卖酒”的酒馆音乐的多元化制作。

(二)音乐道路上的相辅相成

众所周知,宋代的词文化是在唐诗宋词元曲中最为繁荣的。“词”又称“曲子词”,是一种音乐文化,它的产生、发展、创作和传播都与音乐密切相关。

而宋代的“专卖”制度,使得民间酒铺在朝廷的扶持下演出层出不穷,为宋代音乐的创作、传播和发展提供了绝佳的场地和环境。

宋朝由于外部边境不稳,内部朝廷官满为官,使得财政收入年年居高不下。大多用于养兵养官的酒税等收入受到朝廷更多的重视和控制,于是“试图卖酒”以增加“专卖”制度收入的措施也被大力推行。

那时候酒楼的演出基本上可以一年四季不间断,台下坐着很多观众和买家,每天都在唱歌,不管风吹雨打,不管严寒酷暑。这种生活构成了宋代街道繁荣的一角,深深地融入了市民的生活,也让市民参与到了这条音乐之路中。

在这样的情况下,宋代的平民百姓和宫廷贵族都对音乐有着极大的热情,这也导致了他们对音乐文化的要求越来越细致和规范,使得音乐家和听众之间的音乐创作和交流形成了良好的循环。为了吸引更多的观众,很多酒厂都有自己独特的招数,甚至会出现两个酒厂“对面帐篷”的现象。

据史料记载,成都开园时,两家酒厂用比拼乐师技艺来吸引游客。从早到晚,观众也可以通过投票来选择,直到最后产生获胜者。

这样的活动和观众的期待,使得出没于酒吧的艺人不得不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创作和表演更受大众欢迎的音乐。这些音乐中的歌词,当时是“曲子词”。当时的音乐家为了增加作品的含金量,邀请著名诗人为其音乐作词,构成了文人与音乐家的另一条关系链。

结语部分阐述了“确一”的方法和作用。在酒满为患的“缺一”体制下,音乐被赋予了新的使命和新的光彩。历代各种制度的影响往往不是一边倒的,增加酒税的“试卖酒”进一步促进了宋代音乐文化的发展。这套系统将酒和音乐紧密结合在人们的生活中,创造了不一样的“酒店音乐”。

宋代酒店音乐的生产充满了活力和繁荣。有三种不同属性的音乐制作,是一条充满活力的音乐与音乐之路。在“卖酒”制度的影响下,这是民间音乐活动商业化的一种表现,也是民间音乐的一种盛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