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公安局的历史沿革

1966年9月,经郧县公安局批准,成立十堰公安派出所,这是十堰市第一个公安机关。十堰市公安局成立于1967年4月1日。同年5月,公安机关实施军管,名称为“中国人民* * *十堰市公安机关军管组”;1973年5月,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正式成立,依法行使公安机关的职权。1976年,十堰市与第二汽车厂实行政企合一体制后,十堰市公安局与第二汽车保卫处合并成立十堰市第二汽车公安局,1980年改为十堰市公安局。

十堰市与二汽公司分离后,十堰市公安局也于1984年底与二汽保卫处成立,名称仍为十堰市公安局。

1985年6月,经十堰市人民批准,在茅箭区和张湾区分别成立了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和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

1995年6月,原云阳公安局和原十堰市公安局合并为新十堰市公安局,为新十堰市县级机构。

它在张湾区和茅箭区设有两个分局。

1999年,原东风汽车公司公安处与十堰市公安局合并,成立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

2008年,十堰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在十堰经济开发区成立。

2008年11月1日,中铁十一局二公司、三公司公安机关并入十堰市公安局。

2015年,十堰市公安局云阳分局在云阳区成立。至此,十堰市公安局下设五个分局,分别是: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十堰市公安局云阳分局、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十堰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