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一定要当一辈子兵吗?

这取决于军事系统。

中国古代兵制是指中国古代的兵役制度。主要包括军民融合制、全体兵制、征兵制、军户制、团兵制、民兵制、募兵制、卫卫制、八旗绿营制。

军农一体化系统

西周和春秋以前,士兵参与农业。所谓兵在农,就是用农具当武器。古代的武器是用铜制成的,农具也是如此。武器藏于民间,只在面对战争时才发放,也就是给盔甲和士兵。武器只能供给正规部队和队伍,不能给农村治安总队之类的士兵。但是,当敌人来的时候,他们不能只用一件农具来自卫。所以《六韬》里说,百姓要用一件农具作为武器。

所有的人都是士兵

到了战国时期,由于战争规模的扩大和对抗的加剧,开始出现了全民皆兵的制度。春秋时期各国用兵,最多不过数万。然而到了战国时期,他被贬迁数万。根据《左传·成公二年》记载,戚青战败逃回北方时的公鞍情况,说明当时正规的军队和队伍虽然战败了,但是各地防守的士兵还在。而《战国策》载苏秦齐宣王之言,说“韩伟得秦,则兵半折,四不守;若战无敌,则国随危矣;”可以看出,各地的守军士兵都被抽调出来担任正式的军、队,这是战国时期士兵数量突然增加的原因。中国的,民族的,历史的,真正全国都是兵的人,怕就是这个时候了。所以战国后期,秦楚率领百万大军,而其他五国军队的数量都在30万到50万之间。

普遍兵役

立即招募新兵。征兵制在中国古代广泛存在,几乎每个朝代都有,尤其是三朝、春秋、战国、秦汉、三国。

西周建立后,正式组建了六军、八师,但六军、八师是平时生产和战时作战的半常备部队,六军基本由关中周人组成,八师基本由周迁至洛阳的殷人组成,有部落兵的痕迹。诸侯早在西周就有旅(约500人)至三军(约37500人),春秋时期有所扩张,但基本与西周相同,只是部落兵的痕迹逐渐淡化。

到了战国时期,战争规模扩大,达到双方几十万到几十万人。战争时间延长,间隔频繁而短暂。再加上奴隶奴隶制度向封建制度的过渡逐步完成,不能作为兵源的奴隶变成了农民和百姓,从而形成了大规模的征兵制度。比如长平、秦、赵之战,秦军带走了赵军,秦始皇建立秦朝后,招募了大量的人力保卫长城、河套、岭南,过度的兵役是秦朝灭亡的原因之一。这一时期的征兵制在很大程度上也具有临时性、规范性、普遍性的兵役制度,尚未建立起来。

到了汉代,中央和政府基本建立了普遍的义务兵役制,但复征制度还不完善,所以汉乐府中出现了“十五从军,八十而归”的现象。三国时期,由于战争频繁,义务兵的数量更大。比如曹操曾经“收青州黄巾百万,选其中三十万为青州兵”,吴国也强迫山越当兵,这在几十万部史书中都有记载。

三国以后,有的朝代实行军户制,有的实行征兵制,但征兵制一直存在,特别是发生大规模战争的时候。朝鲜和朝廷为了满足战争的需要,大量征调士兵,如杨迪皇帝“在山东增设军公所,为士兵扫地”征朝鲜。杜甫在诗中写道“夜宿村,官员夜捕人”,“又把人放在中间”,无不说明唐朝政安之乱,连十四五岁的老人少年都幸免。

军户制度

所谓军户制,就是把军户和民户分开,列在军户的家庭会被送去世世代代当兵,而民户只交房租,不用服兵役。在中国民族史上,南北朝、隋、唐、明都采用过这种制度。

从西晋羌人开始,大量北方少数民族进入中原,相继在中国北方确立了一些政治权利。这些政治权利被分为汉和胡。北朝皇帝曾对汉人说:“北方人是你的客人,你弄个迎宾小米给你打贼。”他对自己人说:“汉人是你们的奴隶,他们的丈夫是你们的犁。”南朝时期,从北府兵开始,以从北方逃往南方的人为主,逐渐形成世代为兵的局面。这种情况的进一步发展形成了军户制度。

在大多数朝代,军户不用向政府缴纳租金,一些朝鲜劳工也给军户分田,他们要承担的只是服兵役。木兰诗中“昨日见军贴,可汗多遣兵...有了领主的名字”说明他的家族很可能是军户。军户制最大的好处是兵农一体,平时能生产,战时能打仗,既节省了封朝建朝的军费,又避免了征兵制加重农民负担,阻碍农业生产。唐中前期的繁荣与官兵制(即笔者所说的军户制)的较好实施不无关系。

军户的来源很多,有的被指为军户,有的因为战争被俘虏或掠夺为军户,有的因为犯罪被埋在军户。不同朝代,称谓不同。隋唐有兵有帛,隋朝设柘充府、杨颖府等。,而唐朝设置了六个禁卫,分为12个左右的将军。明代全国有数百个卫生所,各军场、队自给自足。戚继光,著名抗日军人,世袭禁卫军司令。

军户制度有两个主要缺点。第一,容易被抛弃。一旦国家多年无战事,军户就会因为军官的奴役、对军户妻女的掠夺、政府和政府部门的不良而逃亡。久而久之,他们会变得年老体衰,无力作战。一些军官隐藏他们的逃跑或失去他们的孩子和私人占有他们的土地。唐朝后期,由于政府制度的残破和恶劣,唐朝政兵交战,只能听从藩镇割据。明代更是如此。中期,禁卫军不能打仗,不得不在东南沿海大量征兵参加抗战。这支队伍包括广西的狼雇兵、湖北的狼雇兵、闫冰的狼雇兵和曹兵兵,著名的“戚家军”也招募了兵。

另一个缺点是,自北朝以来,朝廷兵家中的军事力量有所上升,而南宋、齐、梁和都是由军事政治变革而建立的。唐高祖李渊的祖父是西魏八大支柱国之一,而加入瓦岗军的李米也是关陇的军事贵族。这种局面最终演变为北宋从“安史之乱”开始的割据局面。

团病病系统

武侯时期,当地有团兵制度。先是在河南、河北两省推行,后推广到关内省。大意是挑选那些受过良好教育、身体强壮的人去当团兵,免其征,平时练弓箭。《代宗》中规定得更为明确,春夏还农,秋冬并作,兵器粮食由官府给予。团结兵是地方兵,主要负责地方治安等事务。

民兵系统

宋代王安石变法期间实行的军制。王安石的民兵法是和护兵制度联系在一起的。他制定了嘉宝法,以十家公司为担保,建立了常宝。五十家公司是大保,大保成立。五百家保一个,所有房子都保双方。如果家里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会是担保人。在它出航的第一天,就有几个人拿它杀鸡儆猴。后来他教武术,当了民兵。

雇佣军制度

征兵制也就是兵役制度。历史上征兵制度最典型的例子是北宋、南宋、元朝和清朝。

宋代的募兵制,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使士兵反复无常,避免藩镇割据的局面,防止民不聊生,在发生灾荒的地方招募灾民当兵。但招兵大大增加了宋政府的负担,而且新兵多为痞子无赖,没有纪律,受害者多为老弱病残,这也难怪北宋对外战争消极多于胜利。到了南宋,情况更加糟糕。军队和队伍都打不起来,还侵家姓。军官们吃空岗当资本做生意,可以说是中国和中国历史上军事装备最松懈的时期。

元朝的情况就不同了。元朝军队和队伍的主力是蒙古和色目人军队,主要任务是镇压汉人和南方人。他们长期驻扎在繁华的大城市,政府和政府残酷剥削人民。人们给了他们优惠待遇。结果几十年来,你们宗族的军官没见过一次仗,一直背着他们“飞杯当飞炮,肉阵当军阵,唱颂歌。”六千高大的阿祖部队(由来自中国西北的阿祖人组成)全部加入汉军,攻击刘福通领导的农业和平民部队。结果,战争还没有开始。蒙古指挥官见叛军人数众多,大叫“阿朴,阿朴”(跑,跑),仓皇而逃。

清朝的情况比较特殊。满洲八旗一代代都是兵,国家和家族给月亮按人头给,像军户制。但从康熙开始,旗营不再由旗主控制,而是由兵部调配。并不是所有的旗手都是军人,只有一部分是选出来当常备军的,是训练出来的,不是生产出来的。所以笔者认为也应该归为招兵。而且清朝中期以后,旗兵战斗力下降,战斗主要依靠汉军绿营,完全是招兵买马。清朝后期,绿营懒得打仗。为了镇压太平军,曾国藩发起湘军,以招募营官为主,全营自任。从营官开始,全军只服过役。从曾国藩开始,开启了中国近代军阀的先河,随之而来的招兵买马跟着李鸿章的淮军、各部门的北洋军乃至国、民、党军、队。

卫生系统

明朝的驻防制度与元朝的军户制度基本相同,军籍可以继承。明制:以5600人为护卫。1112户,112户。史武之长在历代史武之数之内,明朝在其外。每100户有两个总旗和10个小旗,所以总共有112人。卫设司令,隶属五军都督府。军人来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从部队来的,这是建国时固有的。第二种投降是敌兵投降。第三种革职是刑法对军人的惩戒,称为“充军”。从标志和连线来看,当然是世代当兵,也是如此。死后叫“判丁”转让其继承人,继承人灭绝的,要转让其亲属补充。这个明朝是在元朝军法的基础上,又有所补充。五军都督府多使用明初大臣的后代,也模仿了元朝的官爵世袭制。

八旗青。营地系统

清朝军制早中期,八旗和绿营占主导地位。清朝驻扎的旗兵和汉人分住在不同的城市。清朝的汉兵叫绿旗军,也叫绿营。清中叶以前用兵以八旗为主,内乱以绿营为主。八旗在关外时,战斗力相当强,但入关后很快就腐败溃败。旧金山起义期间,八旗已经不够用了。到了太平天国时期,绿营的士兵已经不能用了。太平天国之后,清军主力是湘军和淮军。

纵观中国古代军事制度,征兵、军户、招兵先后出现,但又相互混杂。总的来说,随着时代的发展,征兵制已经不能满足建设国家和家庭的需要。因兵农一体、无需官府军饷而备受推崇的军户制度,容易被抛弃、被打破,不良问题无法根除;北宋和南宋的募兵是最不成功的,因为会打仗的兵花了钱也养不起来。清朝的征兵制度是比较成功的。到了清代,普通的白姓几乎没有兵役负担,生产发达,人口大量增加。但募兵制的顽疾从清朝延续到新中国,国与国。

其他的

此外,边疆少数民族的军事制度和农民、人民、叛军的军事制度也是独特的。少数民族通常实行军民结合的部落军事制度,进入内地汉族地区后,开始过渡到以汉族为中心、中央封地的建军制度。从光武、陈胜到太平天国革命,起义军的军制体现了新的农民阶级内部的阶级关系和“均富”、“等贵”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