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政治

为了防止诸侯割据和大臣、外戚、皇后、皇族、宦官等人以权谋私,也为了防止辽、夏等国的入侵成为继梁唐金汉之后的又一个短命王朝,宋朝统治者逐渐采取了一系列从政治到军事、从中央到地方的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将政治、军事、财政大权集中到朝廷。其核心和关键点正如宋太宗所说。包括官方、军事、科举、法律等等。

宋代军事制度的一个特点是军权归几个机构掌管,各部门权利分散,权力集中于皇帝。宋代有四个部门负责军事事务。枢密院负责军令、调职以及高级军官的任免。三亚指挥皇军,兵部负责后勤事务和地方湘军的管理,吏部负责武官的选拔(武官的选拔在唐朝是兵部管的,宋朝元丰改革前是考官西院管的,改革后权力归吏部管)。

重文轻武,即重文轻武,是北宋的基本政治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