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塔玛的历史

格尔达玛(799-842),原名“达玛”,又名“朗达里玛”,在《新唐书》中被封为“达摩”,是吐蕃最后的褒奖。

《新唐书》:“赞普(案,此指李克祖,即义泰赞普。)几十年了。去死吧。和哥哥在一起,我在磨。”

《子同治简》考辨:“文人始三年,吐蕃伊泰赞布死,其弟大漠李。”

《蒙古源流》:“穆迪子藏马,(尹柯案,方刊本藏为还原,误。)达尔马,捧松基,(尹柯案,方侃本持特殊立场,错。)雷洛、伦多布等。,五个兄弟。长子臧马出家,次子达尔玛抱松(尹柯的话,松下有点一垒,全文是这样的。)生于公元2999年的徐兵,前戊子时期。岁,戊戌变法,十三岁,马上辅佐大臣会议。在位24年,36岁的心有去世。可汗无子,弟达尔玛即位。"

《蒙古的起源》:“可汗(尹柯案,此指捧松基。)无子,其弟达摩,生于桂威年,三四十岁即位。因为他在人间当大象的时候曾经有过不良的愿望,在二十四年期间,恶习相随,所以被称为达尔玛,天生的恶和假郎。(在尹柯的例子中,大象的藏语单词是Lang gl。)可汗将三藏以下大乘,下三番四僧灭灭[1]。”

朗达玛在位期间采取措施取缔佛教,史称“朗达玛灭佛”。佛教徒认为它是牛的转世,所以他们称它为“朗达玛”(“朗”的意思是牛)。842年,朗达玛被佛教僧侣拉隆·贝吉多尔杰暗杀。他死后,和的两个儿子胡为争夺对方的地位,与吐蕃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