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的历史

梅州地方一级行政区划的设置始于五代十国南汉甘三年(945年),即后金第二年,升乡为荆州,领乡县。

宋开宝四年(971),为避讳宋太祖祖父赵敬之,改靖州为梅州。

熙宁六年(1073),废弃的梅州迁至程响县,属潮州府。

元丰五年(1082)迁都梅州,领路乡县,属广南东路。

绍兴六年(1136),废弃的梅州重新建立为程响郡,隶属湖州。

绍兴十四年,复置梅州,至今仍引道乡县,属广南东路。

元十六年(1279),梅州升为梅州道总督府,元二十三年恢复为梅州,领乡县,属江西省广东道宣使部。

贞元年(1295),梅州属潮州道,直隶五年(1318)改广东道宣威司。

明洪武二年(1369),废弃的梅州迁至程响县,隶属广东潮州府。

清雍正十一年(1733),程响在直隶升级为嘉应府,辖兴宁、长乐、平原、镇平四县。隶属于该县的程响县,曾被称为“嘉应五属”,直接隶属于广东省。

嘉庆十二年(1807),嘉应太守升为嘉应太守。

嘉庆十七年成为嘉应郡,仍领兴宁、长乐、平原、镇平四郡。

宣彤三年(1911),嘉应郡改名为梅州。

民国三年(1914),废除州府制,梅州更名为梅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 10设立兴梅特区,6月26日,1950 1950国务院发文设立兴梅行政督察署,辖梅县、兴宁、五华、大埔、丰顺、蕉岭、平原。

1952年底,兴美区撤销,兴美7县划归粤东行政区。

1956年2月,粤东行政区划为惠阳、汕头,兴梅7县隶属汕头。

梅县区成立于7月,1965。原来的兴梅7县脱离汕头地区,属于梅县地区,后改为梅县地区。

1979年3月,梅县下辖的梅州镇由区级升格为县级,称为梅州市,梅妃地区以1市辖七县。

1983年6月,梅州市与梅县合并改为梅县市后,梅县地区由7县1市改为6县1市。

1988 65438+10月,广东实行市管县体制,梅县区改为梅州市(3月正式挂牌),辖原兴美7县和新划定的县级区梅江区,共7县,1区。

1994年6月,兴宁县撤县设市(县级),梅州市辖6县,即1区,代管兴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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