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重视历史的传统

在世界文明古国中,没有一个国家像中国这样重视历史。这当然不是偶然的,也不仅仅是文明的问题。要说历史悠久,中国还不如埃及和巴比伦;即使是记录历史的主要手段——书写,中国也没有最早的发明权。但是,古代中国对历史的重视,不仅是其他国家望尘莫及的,也是今天大多数人想象不到的。

根据甲骨文的记载,3000多年前的商朝就有不同类型的“史”。显然,他们分工不同,负责记录或保存不同的内容。西周、春秋、战国时期,有数百个大小诸侯国,有专职史家。自秦以来,中央集权的政权、史家以及负责收集和保存史料的机构对于中央政府的建立是不可或缺的。为了传承历史,保存文字之外的记忆,保证史家的素质,史家往往是一家一家传下来的。比如《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和他的父亲司马谈是两代史家,《史记》也是父子的积淀。历史学家之间分工明确。先秦以来就有“左史者记事,右史者记事”的说法,即由不同的史家负责记录君主的言行,以尽可能保持完整性和具体性。在长期的延续过程中,也形成了严格的制度。比如规定历史学家可以随时记录君主的言行和相关事件,然后直接放进密封的柜子里。只有在君主死后,他们才可以打开内阁,利用原始记录来编纂君主的“实录”。这位君主不能查阅他的原始记录,也不能阅读这位历史学家在去世前编纂的初稿。

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多的历史书籍和资料。在清政府编纂、皇帝亲自审定的古籍汇编《四库全书》中,《史部》是四部之一,都是直接史料或纯史书,《经》、《子》、《纪》三部书中实际上也有大量间接史料。

中国的史书涵盖各个领域,从一个朝代、一个割据政权、一个行政区域(郡、县、州府、道、省、厅等。),到一个乡、镇、村、寺庙、山水,都在编撰自己的历史。皇帝都会传下来,稍微有点地位或者财力的普通人都会找人写传记或者自己写。家族族谱就更无罪了,名字都要记。除了国事,忠孝,好言行,如百家争鸣,文采飞扬,货殖游侠,道教神仙,医学占星,三流宗教,很少有曾经存在过的人和事不被载入史书的。所以,无论我们要找什么样的史料,在中国的史料库中都不会失败。

历史在中国古代的作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对神的崇拜和对某种宗教的信仰。

任何传统的形成都需要很长的时间,都有其必然的原因,中国的历史传统也不例外。在人类早期,无论哪个群体,哪个民族,都要经历一次对自然或超自然力量的崇拜,才能产生自己的神话。巫术、占卜、祭祀或原始宗教信仰经常发生。巫师、牧师等负责沟通人神关系的人地位崇高,记录他们的活动或言论成为一个部落或团体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承担这些任务的是原始历史学家。早期巫师和历史学家多为一人,但随着群体范围的扩大和事务的复杂化,逐渐分化。中国黄河流域的部落更早形成了发达的农业文明,物质条件的改善和稳定使其有可能供养专职的历史学家。

同样,由于农业社会的发展,一个部落的人口会比游牧、狩猎、采集等生产方式条件下形成和维持的部落拥有更多的人,更注重人自身的力量。但毕竟人类之间的威慑力是有限的,统治者还是要借助上天或者上帝的力量。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权威,总是把自己打扮成上帝的代表。不同的是,在某些群体中,上帝被直接视为统治者;在其他群体中,统治者被视为上帝的代表。中国的华夏家族显然属于后者,所以古代没有系统的神话,最多是半神半英雄,逐渐让位于代表天意或命运的人。开天辟地的盘古,创造了人类的女娲。移山填海的精卫,很快让位于有具体事迹的黄帝、尧、舜、禹。就连黄帝乘龙腾飞的结局也换成了禅宗等美化的人事。周朝的始祖后稷,据说是他的母亲踏着巨人的足迹怀上的,这只是对早期群婚制度残余的美化。

“普(普)天下,是王之地吗?“客居人间,君臣相兼”的理想,“君权神授”、“天人感应”等观念,都赋予了史家最神圣的使命——记录君主的言行、祭祀、军务等大事——他们所记录的,其实是天意,是天命的体现。如果有什么虚假,那是对天意和命运的曲解,是欺骗。正因为如此,历史在中国古代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对神的崇拜和对某种宗教的信仰。天或神的意志通过天象、祥瑞、灾难等传达给人类社会,或直接保护或惩罚人类,由得到他们充分授权或信任的君主执行。历史学家的作用不仅仅是以君主为核心记录事实,更是沟通天人——因为只有如实记录天意和天象,人们才能理解上帝的意图。没有他们的记录和解释,普通人是不可能从一些孤立的现象或事件中理解上帝的旨意的,即使那些人有幸身临其境,或者亲眼所见,亲身感受。对于后代来说,历史学家的记录是他们理解上帝旨意的唯一来源。所以历史学家其实类似于早期的巫师或者牧师,或者宗教中的高级神职人员。

因为人们普遍害怕不良的历史记载会给后半生或后代带来“噩耗”,这也在客观上增加了古人对历史的敬畏。

早在先秦时期,就有典型的坚持记录事实的史家。例如,公元前607年,放荡暴虐的晋灵公在晋国引起内乱。他被赵传将军杀死,当时赵盾是首席部长。内乱平息后,太史公董虎写下“赵盾弑君”(赵盾弑君为臣子),在朝廷公开宣布。赵盾认为这不是真的,董虎反驳道:“某子是义人,绝不会越界,但也不会要求做贼,但又是谁呢?”(作为一个义人,你逃亡的时候还没有出境,回国后也不会惩罚凶手,那么是谁呢?)赵盾无言以对,但他不敢伤害董虎,因为他明白董虎的精神支柱是什么。公元前548年,殉职的齐国太史氏兄弟更为悲惨:齐庄公与大臣崔迅的妻子有染,被以齐景公为主体的崔迅部下所杀。事后,太师记下了“崔尧弑君”的事实,被崔尧杀死。太师的两个弟弟相继做出同样的唱片,相继被杀。太师三哥还是录了这个,崔尧无奈放弃。石楠得知太师相继被杀,担心齐国历史被打断,准备继续写作。路上听说有人如实记录了,才安全回去。这一切已经远远超出了一般的职业道德,而是基于神圣的使命感,这是董虎、齐太师兄弟、南石师之死的根源。而赵盾之所以没有害董虎,崔珏最终也不敢继续杀太师三哥,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人格力量,更是因为他们害怕违背天意,失去命运,遭到天谴。

“视死如生”的观念形成于先秦时期,到秦汉时期成为处理善后的原则。君主之死被视为生命在另一个世界的延续,不仅要给予精神上的尊重,更需要物质上的支持。这也使得君主对史家的记载和以后编纂的历史保持更大的尊重。如果天谴可能是虚无缥缈的,至少不会是立竿见影的,那么在另一个世界,听到后人的诅咒,看到自己的后人得到报应,就足够了,这样他们的行为就会有所克制,或者在历史学家面前会有所顾忌。在民间,无论是外来传入的佛教,还是本土产生的道教,还是各种多神崇拜,都更直接地满足了人们的世俗诉求,表现为“恶有恶报,恶有恶报”的观念。即使是士大夫阶层,尽管表面上重视儒家思想和孔孟之道,骨子里也大多相信因果报应。因为人们普遍害怕不良的历史记载会给自己的后半生或后代带来“坏消息”,这也在客观上增加了人们对历史的敬畏。但是,物极必反,这样的敬畏也会导致另一种后果——千方百计让史记对你有利。

新建立的朝代都会把为前朝修史作为国家重大政治事件,其主要目的是通过修史来掌握解释命运的主动权。

事实上,孔子在编撰《春秋》时,就发现了现实与理念的矛盾——理论上应该代表“天命”的“天王”周田字,不仅无法掌握天下的命运,而且连自己的脸面和性命都无法保证;而作乱的贼寇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反而公然享受皇帝的礼仪,成为诸侯的共主。深感痛心的孔子不能违背史家必须记录任何事情的规则,不愿接受礼崩乐坏的现实,于是创造了“春秋笔法”的记录方法,即在保留事实的同时,用不同的文字来表明自己贬义和欣赏的立场。如周被迫逃都,《春秋》记载“天王就职于河阳”。诚然,周天子到了河阳,却成了无忧无虑的“狩猎者”。“狩”从此成了皇帝逃跑或被俘的代名词。比如宋徽宗父子被北方金兵俘虏后,北迁,被称为“狩”,慈禧太后逃到xi安就是“狩”。后来的儒家推崇“孔子写春秋,贼寇却怕”,认为他是“一句褒比冠更荣,一句贬比斧更狠”。虽然造反贼不怕“贬义”,也不在乎“荣言”,但孔子的理论和实践开创了史书必须服从政治的先例。为了政治正确,可以增加或删除事实,同样的事实可以有不同的描述或解释。掌握了政权,就拥有了编纂和解读历史的权利,历史也就成为了一个政权的合法性来源和执政基础。

正因为如此,新建立的朝代都会把为前朝修改历史作为国家政治大事。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以史为鉴,当然是目的之一。但更重要的是,通过对历史的修正,我们可以掌握解释天命的主动权,从而证明这个朝代取代上一个朝代是因为它已经失去了天命,被上天厌恶,被抛弃;但是,这个朝代已经得到了上天的保佑和祝福,所以知天命的人应该像对上一个朝代一样忠于这个朝代,不应该违背天意。成功运用历史解释权,不仅可以消除敌对行动和潜在的抵抗力量,还可以赢得前朝遗民的衷心拥护。清入关后,各种形式的反抗从未停止,明遗民与文人的消极对抗更是经久不衰。但当清朝官方修改明朝历史,承认其正统地位时,却充分肯定了遗民忠于明朝,反叛清朝为“忠臣”、“义民”、“贤妇”,投降清朝的官员被列为“二臣”,证明了天命已归清朝,绝大多数人对清朝深信不疑,百依百顺。即使在清朝覆灭后,汉族老少依然推崇“自古得天下者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