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伊洛分局


伊洛产业聚集区(伊洛工业园区)管委会于2007年经洛阳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目前整体代管偃师市诸葛、李村、庞村、佃庄、寇店5个乡镇、106个行政村,总人口24万人,辖区总面积280平方公里。2010年2月,伊洛工业园区更名为伊滨区。伊滨区地处豫西浅山丘陵区,属伊洛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地貌条件良好。境内有酒流沟、掘山、九贤等新石器文化遗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汉魏故城遗址、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东汉太学遗址、中国最早的天文观测台——灵台遗址、东汉帝陵南兆域等历史文化遗存。

伊滨区是洛阳市第四期城市总体规划的新城区,城市区规划面积为52平方公里,是未来十年洛阳市发展的龙头、洛阳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是“文化为魂、水系为韵、牡丹为媒、产城融合、生态宜居”的明日新城。2010年,伊滨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总投资53亿元,伊洛大道、开拓大道、伊河大桥等6条主干道及桥梁已经贯通,伊滨公园、中央商务区、安置小区建设有序推进,中信重机、烟厂、麦达斯铝业等高端工业项目相继入驻,城市建设已初具成效。

陈菊红 局长(女)

马辉 副书记

孙连华 副局长

李志伟 副局长

陈菊红简介:女,汉族,河南新安人,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90年11月参加工作;1996年1月~2000年9月,任偃师市地价评估事务所所长;2000年10月~2001年11月,任偃师市土地局副主任科员;2001年11月~2004年4月,任偃师市国土资源和城市规划局党组成员;2004年4月~2005年9月,任偃师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2005年9月~2006年12月,任偃师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9年8月,主持伊洛工业园区国土资源管理机构的筹建工作;2010年1月至今,任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伊洛分局局长,兼任偃师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机构设置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伊洛分局成立于2009年12月。根据洛市编〔2009〕36号文件精神,伊洛分局规格为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内设综合办公室、土地管理办公室、法规信访办公室、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执法监察办公室、重点项目办公室6个机构,下辖诸葛、李村、庞村、寇店、佃庄5个国土资源管理所。

土地资源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统计数据,伊滨区总面积27994.36公顷,耕地面积16872公顷,其中水浇地11148公顷,旱地572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4375.88公顷,其中建制镇面积838.11公顷,村庄面积3178.31公顷,采矿用地面积335.59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面积23.87公顷。园地面积为83.38公顷,林地面积为1025.09公顷。交通用地面积720.74公顷,其中铁路用地面积35.84公顷,公路面积149.81公顷,农村道路面积535.09公顷。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746.01公顷,其他土地面积1489.8公顷。

矿产资源概况矿产资源主要有煤、石灰石、石英石、沸石、大理石等。其中,煤炭探明储量8917.83万吨,石灰石储量13000余万吨,钾长石矿储量1000万吨,石中珍品“牡丹石”储量0.5亿立方米。全区水资源总量1.31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0.43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0.88亿立方米。

建设用地报批2010年围绕伊滨区开发建设,积极与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沟通,最大限度地争取用地指标,为伊滨区开发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全年共计完成15批次、15537.7亩建设用地报批组卷任务,全部已获省政府批准征收,涉及诸葛镇、李村镇33个行政村。有力地保障了伊洛大道、开拓大道、协和路等八条道路及水厂等基础设施项目、职教园区、安置小区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为伊滨区的开发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土地征收从伊滨区开发建设全局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出发,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稳步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一是做好征地拆迁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树立和谐的征地拆迁理念,保障被征迁群众利益,争取群众对伊滨区建设的理解和支持。二是严格按照“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发布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方案,依据省政府土地征收批复,全年征收土地10208.192亩。三是按照洛撤办〔2010〕14号文件标准,完成职教园区、CBD核心区、中信重机、洛阳烟厂、伊洛大道等八条道路项目10440亩地面附属物清点、计价工作。四是补偿资金及时兑付,全年累计拨付土地、青苗、附属物等征地补偿资金3.9亿元。

由于在土地报批、征迁工作中的优异表现,伊洛国土分局及所辖的诸葛、李村两镇国土资源所被伊滨区管委会授予“征地拆迁突出贡献奖”。

执法监察2010年,结合全国卫片遥感执法监测工作,加大土地执法巡查力度,有效遏制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积极维护辖区内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年执法工作中,始终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让土地基本国策深入人心,努力营造积极的执法氛围。二是加强巡查力度。督促乡镇国土所按照执法巡查制度,严格履行国土资源监管职责,坚持开展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力争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年累计巡查1800余人次。三是做好卫星遥感检查工作。国家第10次卫星遥感检查涉及五镇共有91个图斑,积极配合偃师市国土资源局对照图斑,逐一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查处到位。四是坚持土地协管员制度,落实各村土地协管员责任,对违法占地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维护良好用地秩序。

信访稳定2010年,共调查、协助办理省、市、区交办件和群众来信共计23件,市长热线和主任公开电话转办案件共计76件,答复上级部门转发的媒体监督事项和群众网上发帖事项32起,接待群众来访151次,对社会关注事项及时作出回应,维护了伊滨区社会稳定大局。

(马永辉)

本文标签: 公顷 资源 土地 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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