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的背景,简单,用一两百个字就能概括,能把事情说清楚!

南京大屠杀背景:

1937七七事变后,日本对中国发动了全面侵略。同年,13年8月至112年10月,侵华日军在上海及其周边地区发动淞沪会战。

1937 165438+10月8日,蒋中正下令全面撤退,四天后,上海失陷,淞沪会战结束。上海被日本占领后,日军分三路赶往南京。1937 65438+2月8日,日军全面占领南京城外的前线防御阵地,开始向外围阵地发起进攻。

65438+2月11日晚,蒋介石通过顾给唐生智发电报,“如局势不能持久,可以带着相机撤退,计划反攻。”6月5438+02日,日军第6师团一部突入中华门但未能深入。其余的城墙阵地仍在中国军队手中。

负责保卫中华门的八十八师师长孙率部分部队擅自逃往关下。虽然被三十六师师长宋希濂劝阻未归,但已造成城中大乱。

扩展数据:

南京大屠杀是侵华日军公然违反国际条约和人类基本道德准则的犯罪行为。从2月的1937到13,再到当时中国首都南京的1938这六个星期里,他们的手段野蛮残忍,强奸、掠夺、焚烧、毁灭同步进行。

其间,南京三分之一的建筑被毁,城内发生了两万多起强奸轮奸的暴行,无数公私财物被洗劫一空,文化古都遭受了前所未有的灾难。这一可怕的历史事件,是侵华战争期间日军无数暴行中最突出、最有代表性的例子。

南京大屠杀期间,《纽约时报》、《中央日报》、《新华日报》等中外媒体广泛曝光南京大屠杀。留在南京的外国人和陆续返回南京的外国使馆工作人员还秘密拍摄了日军在南京的暴行,成为流传至今的南京大屠杀动态画面。

亲身经历日军暴行的南京军民留下了大量受害者证言。参与南京大屠杀的日军官兵也留下了大量的受伤记录。战后,中国国民政府对南京大屠杀进行了广泛的调查。

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战犯中国军事法庭均对南京大屠杀项目进行了审判,并对南京大屠杀案作出了法律结论,分别判处松井石根、谷寿夫等战犯绞刑和死刑。

其中,审判战犯的南京军事法庭认定日军集体屠杀案件28起,屠杀人数为654.38+0.9万人;零星屠杀858起,654.38+0.5万人死亡,30多万人死亡,制造了惨绝人寰的悲剧。

人民网-背景资料:南京大屠杀基本历史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