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公孙龙提出的“白马非马”的论点是什么?

公孙龙的一个著名辩题是“白马非马”。现存的《公孙紫龙》中对“白马非马”有详细的论证。

公孙龙提出的“白马非马”命题及其对该命题的争论,也反映了辩证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同与异的关系。他从另一个出发点讨论了上面提到的“同一性包含差异性本身”的问题,得出了与惠施相反的结论。惠施是从具体事物的角度看这个问题的。公孙龙从命题出发,他看到在每一个命题中,比如“莲花是植物,玫瑰是红色的”,其主谓的内涵和外延并不完全相同。正如恩格斯所说:“无论是在主语中,还是在谓语中,总有谓语或主语所不能包含的东西。”但恩格斯指出“谓语必须不同于主语”;这是“同一性本身包含差异性”这一客观辩证法的反映。大多数人说:“白马是马。”公孙龙对这个命题做了详细的分析,明确指出了主语和谓语的区别。但他不知道这样的差异是必要的,是客观规律的反映。而是把二者割裂开来,抽象出来,绝对化,从而得出客观唯心主义和“白马非马”的结论。这是为了固定类别。其思维方法是形而上的。

这里涉及到另一个问题,即一般与个人的关系。列宁说:“从任何命题开始,比如叶子是绿色的,一帆是人,哈巴狗是狗等等。”这里已经有辩证法了(正如黑格尔天才地指出的):个人就是一般。.....也就是说,对立面(个体与一般相对)是相同的:个体必须与一般相联系而存在。一般只能存在于个体中,只能通过个体存在。任何个体(无论什么)都是一般的。任何事物一般都是个别的(部分、方面或本质)。任何一般只能粗略地包括所有个别的东西。没有一个个体可以完全包含在一般中等等。任何一个个体都是经过千万次的转化,与另一种个体(事物、现象、过程)相关联的。诸如此类。”(《论辩证法》,《列宁全集》第38卷,第409页)个体本身的同一性已经转化了几千次,它和个体的几千个范畴相联系,也就是说,它也和几千个共性相联系。这也是身份本身所包含的差异。

在一个逻辑命题中,主语代表个体,谓语代表一般。在肯定命题中,个体和一般是对立统一的。在白马是马的命题中,白马是个体,马是普通。严格来说,这个特定的马是一个个体。白马也很常见。白马只存在于与普通的联想中,马只能存在于白、黄、黑马中,只能通过白、黄、黑马。也就是说:总有白、黄、黑等颜色的马实际存在,不可能有没有颜色的马。这是个体和一般两个对立的统一。

至于“白马是马”这个命题,“白马”是个体,“马”是一般;但是对于这个具体的白马,具体的白马说“白马”是一般的,这匹马和那匹马是个体的。“马”一般是白马的精华;“白”是白马的一个方面;“马”这个词一般只能包括所有的马,因为个别的马有白、黄、黑等不同的颜色,而“马”不代表任何颜色。同样的道理,没有一个个体可以完全归类为一般。这是个体与一般的矛盾。

个体和一般这两个对立面是矛盾统一的,所以“白马是马”这个命题不是简单的等号而是辩证统一的。公孙龙等人发现了这种辩证统一的对立面。他用“白马非马”这个命题来表达个体与一般的矛盾。这是他对客观辩证法的一个方面的理解。

就逻辑的意义而言,公孙龙发现了名词的外延与内涵的关系。就“马”的外延而言,“马”一词包括白马,但就“马”的内涵而言,“马”一词指的是马的本质属性,与“白马”一词所代表的概念不同。你不能混淆这两个名词。这也是公孙龙的一个贡献。

公孙龙关于《白马》的争论可以分为三点:第一点是:“马是马,所以命也是形;白,所以命色也;宿命者非宿命,故曰:“白马非马。"(《公孙龙子·白马论》)这是关于马名和白马名的内涵。马的名字的内涵是马的形状;白色这个名字的内涵是一种颜色。白马名字的内涵是马的形状和颜色。这三个名字的内涵是不同的。所以“白马非马”。

第二点是:“如果你想要一匹马,你可以得到它。求一匹白马,黄马黑马不能引起。.....所以,有黄黑马,可以有马,不能有白马。是白马非马。”“马,颜色上没有什么可取的,所以黄色和黑色都是如此应该的。白马夺了色,黄黑马夺了色,只有白马答耳。没有去,就一定有去。所以,白马非马。”这是一匹马的名字和一匹白马的名字的延伸。马名的外延包括所有的马;白马的名称扩展只包括白马。“马”对色彩既不积极也不消极(“不为色彩所动”),所以如果我们只要“马”,黄马黑马就能满足我们的需求。但“白马”对色彩有肯定也有否定(“从中取色”),所以如果我们想要一匹白马,只有白马能满足我们的需求,而黄马的黑马不能。对颜色不肯定或否定的人和对颜色肯定或否定的人是有区别的,所以白马不是马(“没去过的人,没去过,所以说白马不是马”)。

第三点是:“马有其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马如耳。骑一匹白马?因此,白人不是马。白马,马和白,马和白都不是马。所以,白马非马。”(同上)这是马、白马、白马区别的一般解释。马一般只是所有马的属性,其中没有颜色属性。马只是马,仅此而已(“马有耳”)。白马一般是所有马的财产加上白色的财产,所以白马不是马。

不仅白马不是马,白马也不是白的。“白,不定由白,算了也不过。白马就是白马。白的不白。”(同上)这个白的东西或那个白的东西所表示的白度,就是“什么是白”的白度。“定”是固定的意思。这个白色物体表现的白度固定在这个物体上,另一个白色物体表现的白度固定在那个物体上。白的如此一般,也可以说是“白如(但)耳”,不固定在任何东西上。是“不定白”。“不确定”的洁白,一般人不注意;这对他们的日常生活没有影响,所以他们说“算了吧”。但是,“定白”是具体的、个体的白,而不是一般的、抽象的“不定白”。白马的白是“定是白的”和“定是白的不是白的”的白,所以白马不是白的。

“白马非马”是公孙龙的著名辩论。据说,公孙龙曾经和孔丘的后人孔川就这个问题争论过。公孙龙举了一个孔丘的故事。故事里说楚王丢了一把弓,身边的人要想办法找回来。他说:“楚人留下了弓,却得到了,还能要求什么呢?”孔丘批评楚王说:“楚王是仁慈的,但是失败了。也有人说,人丢了弓,人只有弓。何苦楚?”公孙龙说:可见孔丘“与所谓人不同”如果孔丘的话是对的,那么我关于“异于所谓马”的辩论也是对的。孔川无法回答公孙龙的话。前些日子,孔川又和公孙龙争论起来。孔传说:孔丘的话是“楚,所谓楚王,非所谓楚人。”。.....任何谈到人的人总是指人。还在说马的,总叫马。楚也;白色是本色的。欲广其民,当去楚;如果你想洗清你的罪名,你就不应该变白。如果我们真诚地审视这个道理,公孙胜的论点就不攻自破了。”关于公孙龙与孔川的这场争论的第一段,见《公孙龙·姬子赋》。在第二段,我只看到了“孔子聪公孙龙”这篇文章。孔子是伪书,说的不一定是史实。但是,书中记录的话在逻辑上是很有意义的。他对“白马是马”这一命题做了引申解释。根据这个解释,这个命题可以这样提出来。公孙龙解释了这个命题的内涵。按照这个解释,这个命题就不能这么提了。孔川没有完全打破公孙龙的论点,但他的话确实有逻辑价值。

以上是公孙龙白马论的基本论点。从这些论证可以看出,公孙龙确实看到了一个命题中主谓矛盾的方面,看到了一般与个别的区别。但他仅仅停留在这一点上,片面地夸大了这一方面,从而否定了一般与个别的统一和相互联系的方面。按照他的理论,既然一般和个别是对立的,一般也可以脱离个别而存在,一般不需要包含个别或者个别不需要包含在一般中。这就是公孙龙所说的“所以,可以有马,只有马才有马耳,白马才有马。”这样,一个命题中的主谓关系就分离了。从这种形而上的思想出发,必然会把一般看成一个独立的、自我存在的实体,从而导致客观唯心主义。“白马非马”这个命题本来是基于对辩证法的某种理解,结果却变成了辩证法的对立面。

类别:惠施、公孙龙等辩手,后期名家发展。

年份:战国时期

序列代码:17-15-07

关键词:中国哲学史。

专栏关键词:哲学与宗教

资料来源:新版中国哲学史。

辅助分类: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