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专业设置

培训项目

一、培训目标和培训规格

(一)培训目标

本专业培养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良好、专业基础广泛扎实、知识结构系统、适应能力强的人文社会科学高素质人才。能在中学从事历史教学和研究的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2)栽培规范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教育,热爱历史,有科学的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观,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为人师表。

2.掌握历史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对相关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有一定的了解。

3.掌握历史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和分析方法。

4.具备初步的历史研究能力,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5.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能够初步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和历史教学的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教师业务素质和从事历史教学、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6.了解国内外历史发展和历史教学的理论前沿和发展趋势。

7.掌握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的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8、掌握一门以上外语,凡学英语的,按学校有关规定达到相应要求,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籍。

9、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可通过国家二级考试1。会说普通话,并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

10,具备一定的体育、卫生、军事基础知识,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了解基本的艺术原理,有良好的审美素养。

第二,学制和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为4年。学习时长3-6年。四年制学年总周数为199周,其中教育教学活动周数为160周。所有的教学活动都是按照学院的统一规定安排的。本教学计划计划用2.5年时间进行通识教育和专业基础教育,用65,438+0.5年时间改进专业教学,强化专业专业化,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增强专业适应能力。

三、毕业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合格,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160学分,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00分,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方可毕业。

四。授予学位的要求

取得毕业资格并符合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授予历史学学士学位。培训项目

一、培训目标和培训规格

(一)培训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历史功底扎实,具有系统的文物、博物馆学、考古学知识结构和较强的适应能力,能在政府文物管理研究机构、各类博物馆展览单位、考古部门、文物艺术经营单位、海关、新闻出版、教育等单位从事文物、博物馆管理和研究的高素质人文社会科学人才。这个计划有两个目标。一是培养具有博物馆学研究综合基础的高水平研究人员,重点培养具有深造素质的学生。一定比例的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能够满足从事博物馆学研究和教学的高校和科研单位的要求。另一个目标是培养具有良好历史训练、一定人文社科素养和广泛适应性的人才。课程内容紧密联系基层文化艺术单位工作实际,使学生尽快适应区县考古所、文管所、博物馆、档案馆等部门的专业实际工作需要。

(2)栽培规范

1,掌握文物与博物馆学基础理论和知识;

2.通过各种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选修课,使学生掌握博物馆学和考古学的基本理论,了解世界博物馆的发展和先进管理技术,同时掌握考古学和各种文物的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文物鉴定能力,初步掌握博物馆工作所需的技能。掌握我国主要文物类型和重要文物实例;具备对人类文化遗存进行评价、分析和鉴赏的基本能力;

3.加强教学实践,利用馆藏文物,或在各级博物馆、考古遗址参观实习。使学生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通过实践巩固专业知识和技能。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积极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考古、文物、博物馆学和科学研究及实践活动,增强实际工作能力。

4、了解我国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际文物法规和博物馆管理;

5.了解博物馆在人类文化和自然遗迹管理中的作用,熟悉博物馆的基本功能和综合运行管理要求;了解文物修复保存的传统方法和现代科技知识;

6、掌握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手段;

7、掌握一门以上外语,凡学英语的,按学校有关规定达到相应要求,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籍。

8、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能通过国家一级考试。

9.具有一定的体育、卫生、军事基础知识,符合国家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10,学生要了解基本的艺术原理,有良好的审美修养。全面发展人文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地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第二,学制和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为4年。学习时长3-6年。

三、毕业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合格,在规定期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158学分(必修课111学分,选修课47学分)方可毕业。大学英语四级达到400,只有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才能毕业。

四。授予学位的要求

取得毕业资格并符合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授予历史学学士学位。培训项目

一、培训目标和培训规格

(一)专业培养目标

社会工作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和基础知识,熟练的实践方法和技能,政治觉悟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职业素质,能够在各级学校、社区、企业、医院、部队、群众团体、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从事专业社会工作或管理相关的实践和科研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工程师”的重要作用

(2)专业培训规范和要求

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工作及相关基础知识,接受社会学、社会工作理论、方法和技能等方面的系统教育和培训,具备从事社会工作专业实践的基本能力,能够快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相关人才的需求。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和社会学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

2.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业务方法技能;

3.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

4.掌握一门外语;

5.具备基本的计算机知识和相对熟练的操作能力;

6.了解国内外社会工作的历史和现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7.在社会实践中,能够自觉践行社会工作的职业价值观和理念,接触和了解社会现实,运用专业的方法和技能,积极开展各种旨在提高公益水平的社会服务活动。在此基础上,可以积极反思社会工作专业的本土化经验,促进本土社会工作的成熟发展。

第二,学制和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

三、毕业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合格,在规定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160分(必修课111学分,选修课49学分),同时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00分,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方可毕业。

四。授予学位的要求

取得毕业资格并符合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授予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