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审计的发展阶段

回顾我国财政收支审计的发展路径,主要经历了从试点到全面、从浅入深、从“到同级审”到“到同级审”、“到同级审”的发展过程,形成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建、做、抓重点、打基础阶段。从1983到1986,各级审计机关主要通过对部分地区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来开展财政审计,覆盖面约为10%,以积累经验,探索财政审计之路。

第二阶段是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对下级政府财政收支的审计。1987至1994,各级审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监督暂行条例》的规定,独立行使财政审计监督权,对下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随着审计工作的逐步深入,地方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基本习惯和适应接受财政审计监督。同时,审计机关积累了丰富的财务审计工作经验,初步探索了财务收支审计方式。财政收支审计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审计权威也得到了加强。

第三阶段是从1995《审计法》颁布实施开始。财政收支审计开始实行“同行评议”和“上审下审”相结合的审计监督制度,改变了以往单一的“上审下审”制度,拓展了财政收支审计领域,强化了财政收支审计,我国财政收支审计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各级审计机关以“两个报告制度”为中心,即向本级政府提交预算执行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受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提交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积极开展对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