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集中采购是什么意思?

全国集中采购的含义如下:

1,国家集中采购是指政府集中采购;

2.政府采购采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集中采购分为两个层次,属于中央预算内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

3、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确定并公布。

国家集中采购的好处如下:

1,带量采购,招采一体化。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核心是以合同的形式承诺在采购周期内完成约定的采购数量,通过以价换量、保证使用的方式,明确药企的市场预期,使其不必为药品进入医院做各种营销工作,减少销售费用,真正挤出药价虚高的空间;

2、政府组织,联盟采购。通过制定规则、强化保障,引导企业开展基于成本和质量的公平竞争,不断完善市场化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同时,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纳入遴选范围,使质量和疗效相近的药品“同台竞技”,避免招标过程中“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3、政策联动,形成合力。统筹安排采购、使用、医保支付、支付结算等相关改革措施,医保部门采取三项配套措施发挥医保基金杠杆作用;

4.改善行业生态,降低成本,促进研发。一些企业在集中采购中选择多种产品。由于采购执行度高,销售成本大大降低,货款及时回笼,给了企业很大信心,积极创新开发新产品,大大提高了研发积极性;

5.降低销售成本、稳定市场预期、推进产品研发、集中采购,就像一个撬动行业变革、改变医药行业生态的杠杆;

6.集中采购通过保证用量降低了企业的销售费用,通过及时付款降低了企业的财务成本,从而在降低药价的同时保证了生产企业的合理利润。中标的产品越多,营销转型越彻底,效果越明显;

7.集中采购使企业有预期,明白选中了就有市场。因此,考虑到成本、市场和发展战略的报价,他们实现了充分的市场竞争。告别不合理的模式,有助于改善发展生态,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政府采购。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通过合同有偿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和雇佣。

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式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料、燃料、设备和产品。

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和修缮。

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