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日耳曼法?它的历史是怎样的?

日耳曼法,日耳曼人入侵西罗马帝国,建立早期封建王国后颁布的法律的总称。

关于日耳曼人的历史文献有G.J .凯撒(公元前100 ~ 44年)的《高卢之战》和P.C .塔西佗(约公元55 ~约公元120年)的《日耳曼地方志》。这两本书记录了德国建国前的史实。据记载,最早的日耳曼法只是部落习惯,与道德规范并无明显区别。虽然不同部落的习俗不同,但基本相同。日耳曼人入侵罗马后,实行属人主义,即对部落成员适用部落习俗,对被征服的罗马臣民适用罗马法,于是日耳曼法和罗马法逐渐融合。5-9世纪,日耳曼各王国根据自己的习惯,相继编纂成文法律,即“蛮族法典”。比如5世纪末西哥特王国的《尤里克法典》,5世纪末法兰克王国的《萨利克法典》,7世纪伦巴第王国的《伦巴第法令集》。其中Salik码最为重要,也一直是研究最多的(见彩图)。除了盎格鲁-撒克逊法和北方日耳曼部落的法律,这些法典大部分都是用拉丁文写成的,还使用了一些罗马法术语。它们没有规定社会成员应该遵守的一般规则,只是记录了一些具体案件的判决。此外,还出现过国王颁布的法令,如法兰克王国的查理大帝(768 ~ 814),颁布了大量法令,适用于全国居民。9世纪以来,随着封建制度的逐渐形成和查理曼帝国的分裂,个人主义逐渐转变为领土主义。这些在日耳曼法和罗马法相结合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封建方法,适用于这一地区的所有居民,不分民族和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