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合力和历史的规律是什么关系?

历史的合力和历史的规律是相辅相成的。

历史规律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简称历史基本原理)的补充。历史的基本原理反映了碎片化历史过程中社会生产力、上层建筑力等各种力量的相互关系,但不反映这些功能关系的规范要求,不反映这些功能关系中的基本矛盾、根本驱动力和最终决定力。它没有反映历史合力、历史进程、社会发展和利益等基本规律等连贯的历史过程。历史的基本规律补充了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唯物史观的理论。没有历史基本规律的补充,历史基本原理就很难正确解释社会现象,指导社会实践。

历史的合力是指在一个国家的社会范围内,社会生产力、上层建筑等各种力量有无数的相互交织的力量和无数的平行四边形的力量,产生一种合力,也就是历史的结果。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基本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社会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在社会生产力最终决定上层建筑并反作用于社会生产力的历史过程中,社会生产力决定上层建筑和社会的性质。在社会生产力直接决定上层建筑及其对社会生产力的反作用的历史过程中,上层建筑决定了社会生产力及其性质。社会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社会生产力的现状和发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