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什么时候生效的?

法律分析:联合国海洋法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94 116 10月)。根据该公约,该公约将在60份批准书或加入书交存一年后生效。从太平洋岛国斐济第一个批准公约,到6月11993,16圭亚那递交批准书,已经有60个国家批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也就是说公约已经达到11994。

法律依据:《联合国海洋公约》。

第305条签名

1.本公约应开放给下列国家签署:

(a)所有国家;

(b)纳米比亚,由联合国纳米比亚理事会代表;

(c)在联合国根据大会第1514(XV)号决议监督和批准的自决行动中选择自治地位并对本公约规定的事项拥有权力,包括就这些事项缔结条约的权力的所有自治联系国;

(d)所有自治的联系国,根据其各自的联合文书的规定,对本公约规定的事项拥有权限,包括就这些事项缔结条约的权限;

(e)所有享有联合国承认的充分内部自治,但尚未按照大会第1514(XV)号决议实现充分独立的领土,应对本公约规定的事项拥有权力,包括就这些事项缔结条约的权力;

(f)国际组织,根据附件九。

2.本公约应在牙买加外交部开放供签署,直至1984年12月9日为止,并自1983年7月1日至1984年12月9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开放供签署。

第308条生效。

1.本公约应在第六十份批准书或加入书交存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生效。

2.对于在第六十份批准书和加入书交存后批准或加入本公约的每个国家,本公约应在该国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后第三十天生效,但受第1条的限制。

3.管理局大会应在本公约生效之日开会,并选举管理局理事会。如果第161条的规定不能严格适用,则第一届理事会应以符合本条的方式组成。

4.筹备委员会起草的规则、规约和程序,在管理局按照《XI部分》正式通过之前,应暂时适用。

5.管理局及其机关应依照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关于筹备投资的决议二和筹备委员会根据该决议作出的决定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