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上册历史怎么复习?

第一单元中国古代政治制度

一、夏商与西周政治制度

基础知识:

1,夏朝:皇位世袭制

2.商代:内外服务体系和甲骨文(占卜)——商代社会生活的最好反映。

3.西周:分封制、宗法、礼制。

家长制:

目的: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利、财产、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核心:长子继承制。封建制度与“立长位不贵,立子贵不长”原则的关系:既有外在的,也有内在的,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西周的两大政治制度。

功能:①保证贵族石清的特权。

(2)国家和家庭的结合,防止内部纷争,加强王权。

礼乐制度:作为各级贵族的政治和生活标准,成为维护宗法分封制不可或缺的工具。

第二,大一统与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

基础知识:

1,春秋时期:宗法分封制被破坏,周王室失去了天下共主的地位,一些诸侯争霸。

2.战国:诸侯之间竞争激烈,各国进行政治军事改革,秦国通过商鞅变法而强盛。

3.秦朝:公元前221灭六国,建立中国第一个封建国家秦朝,建立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

(1)建立至高无上的皇权,皇帝将国家的司法、立法、行政和军事百科全书掌握在手中。

(3)地方:取消分封制,实行县制。郡县官员由皇帝任命。

(4)制定秦法:轻罪重刑。影响:彻底打破了贵族分封制,奠定了中国古代大一统王朝制度的基础。

常规方法总结:

郡县制与分封制影响不同的原因:

(1)分封制与同宗的法律制度有关,以血缘为基础;郡县制是在国家统一的条件下实行的,按地区划分。

(2)分封制的诸侯王座是世袭的,有封地;郡县官员由皇帝或朝廷任免,职位不世袭。官员只有俸禄,没有封地。

(3)诸侯国地方自治性强,容易发展成割据势力。郡县制削弱了地方自治,使中央政府能够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和管理,巩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

第三,威权中央集权的加强

基础知识:

1,集权与分权的矛盾:

汉朝:早期刘邦实行郡国并行制,使诸侯王的影响力不断增大,严重威胁中央集权。景帝时期,七国之乱爆发,汉武帝实行恩赦令和刺史制度。

唐朝:安史之乱后,中晚唐诸侯割据,扩张后五代十国割据。

宋朝:征集精兵:帝国军一半回京师,一半留在地方,统调分开。削去实权:各郡直属中央,各州设法官,可直接向朝廷报告,州由文官担任。赚钱谷:地方税收只保留一小部分,其余运到京城,由中央控制,从而消除了地方割据势力的物质基础。(影响:造成官、兵、费冗现象,是后期王安石变法的原因)

元朝:实行行省制度,加强中央集权,是行省的开始。

2.专制皇权的不断加强。

汉朝:汉武帝建立中朝制度,以宰相为首的中央政府成为外朝,逐渐退出统治地位。

影响:三省互相牵制,互相补充,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分离了完整的权利,加强了集权。

宋朝:中书门下是丞相府,掌管行政,枢密院掌管军事,三省掌管财政。

元朝:废除三省,只保留一省——中书省。

明朝:明太祖废除宰相,皇帝直接掌管六部。

明成祖建立内阁制度,参与军务讨论。

清朝:清初重要的军事权力由王会议决定;雍正设立军部时,只能跪着传抄本,简化了机构,提高了行政效率,但所有军务都由皇帝一人决定。

3.官方选拔制度:

战国至汉初:军功封号制度

汉武帝:检察制度(郡县每年向国家推荐人才)

征用制度(中央和地方官员从社会上招募人才)

隋唐:科举制度,中央统一分科定期举行考试。

影响:给了没有贵族身份的士人参政的机会,为官僚队伍提供了高素质的人才。

4、监督和建议制度:

监督:钦差大臣、大夫、刺史。

忠告:门下,谏院,都察院。

常规方法总结:

明代内阁与现代英国内阁之比较:

明朝内阁:内阁是君主专制进一步加强的产物。它始终不是法定的中央行政机构,而是皇帝的内部仆从机构。内阁大臣的兴衰由皇帝决定,他们的意见是否被采纳取决于皇帝,不能起到制约皇权的作用。

英国内阁:内阁由在议会下院赢得大选的国王任命的多数党领袖组成。内阁拥有行政权,名义上对国王负责,实际上对议会负责。英国内阁是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主的产物。

分封制与郡县制、郡县制与行省制的比较:

封建制和郡县制

分钟

划分标准

血缘关系

地区

官员的任免

世袭和封地

地区

独立性(与中央政府的关系)

相对独立,世袭的权力地位。

任命、免职和工资

功能和影响

中央政府的行政机构

相同的

①地方行政制度②目的③在一定时期内发挥积极作用。

地方行政体制的演变

(1)汉初实行郡县并行制。郡设总督,王国设宰相,分别是郡和王国的最高行政长官。景帝到武帝逐渐削弱了王国的力量,诸侯被解除军政大权,只交衣食租税。

(2)汉武帝后期,全国分为十三州。作为监控区,该州有一个低级别的秘书处,代表中央政府监控州长和地方高级官员。东汉时期,地方行政权力和军事权力逐渐加入到刺史中。到东汉末年,周逐渐成为地方行政区。地方行政区划由县级变为州级、县级、县级。

(3)隋朝初年,隋文帝因地方行政机构重叠,官多民少而废县,形成州县两级。唐朝的地方行政制度与隋朝相同。唐太宗将全国分为10路,作为监区。到了,陶在一定程度上逐渐成为县以上的行政实体。唐中后期,地方军镇总督越来越多,权力增大,形成了藩镇割据的局面。

(4)北宋派出文官担任地方官,防止军事割据的局面再次出现。宋代地方分为州县,唐代道改为道,在州县之上。

⑤元代的省制:①省制是当地的最高行政机构。全国分为十个中书省(陕西、甘肃、辽阳、江北、四川、云南、湖广、江浙、江西、岭北):两个单独的行政区划,一个是中书省直接管辖的“肚子”(河北、山东、山西),一个是宣政院管辖的西藏、四川、青海。

功能:它是中国省制的开端,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便于中央政府管理地方政府,对于加强中央集权,特别是对于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元代,行省之下,有道、州、县、边远民族地区的宣传部门。

⑥清朝:地方行政区划以省、道、地、县四级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