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次的小报

一份每周小报如下:

小报,中文单词,拼音Xi m: obà o,意思是版面较小的报纸。

关于小报的历史:

北宋时期,市场上已经可以公开出售小报了,于是一些胆大的人,比如剧院和中央政府办公室的官员,就把一些人们渴望了解的新闻信息编成小报,以报纸的形式在市场上兜售。那时候叫偷拍新闻。

小报作为一种非法的新闻信息载体,一直受到政府的打压和打击,但由于统治者的严令禁止,始终没有根除。据宋徽宗大观四年六月(公元110)写的一份圣旨说:“近日,你闹事,向朝廷作了假报告,又累又拘束。定了罪,就该赏赐,就该向官府揭发,就该严加缉捕。”

可见,民间“小报”的非法出版,在大观时期就已出现;小报报“对朝假报”,与官方报对朝类似。从“府报,严遣人捕”这句话可以看出,小报主要是从京城(开封府)流传出去的,就像南宋的小报一样。

礼堂是当时官方的信息采集。从那句“水货官都密切知晓”就可以知道,小报的消息来源与旁听席的信息泄露有关。朝廷之所以封杀,是“捏造事端”,但既然是乐府剧院泄露的新闻信息,就不一定是“捏造事端”或制造谣言,而是其传播的内容是危害封建统治的。

而且小报的盛行和屡查屡犯,不能不说明小报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一定是真实的。南宋,+简《海陵集》中《论查禁小报》一文记载得更清楚:“小报出于入戏,楼官也。有年龄大于年龄的嫌疑,国内外都不知道。官须与小纸书争,飞报远近,谓之小报。”

小报的内容是“报纸上没有报道的事情,或者官方陈奇没有进行的事情”,“从各省、各医院泄露的事情,或者在市场上听到的事情,或者捏造的观点”。

南宋的小报“记者”其实是“情报贩子”。他们都担任公职,一般是中央政府办公室的低级官员,省级官员的穷人官员,暴发户的家人,以及进入音乐厅的官员。因其信息来源不同,又有所谓内奸、省谍、官谍,分别监听朝廷、中央机关、各级衙门的内部消息。

他们向小报提供信息以获取利润。但由于政治动荡,一般下层官员和民众都非常需要这些信息,这使得小报非常受欢迎,甚至告诉他们“第一个人得到功劳”。所以法院封杀小报的命令往往只是一纸空文。

当然,当时小报的影响力还不算太大,所以政府对私办小报的处罚并不重。一般这些人只是被流放到500里外的地方接受当地政府的控制,和清朝办小报的人不是一个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