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证据法的学术实践

没有证据表明“徐中书先生是‘古史三证’的始作俑者,但他是实际应用‘古史三证’的学者之一。目前的研究表明,在20世纪上半叶,一些学者利用“三重证据法”从事历史学、民族学和人类学的研究。如徐中书、黄先帆、邓少钦。晚明是中国古代史发展的重要阶段,历来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在一些研究领域取得了不少成果。然而,以往的研究往往侧重于某一特定主题或侧面,缺乏整体关怀或全面研究。同时,由于历史的局限性,研究方法要么保守,要么传统,无论是宏观把握还是微观深度都不够准确。

《晚明社会变迁》研究成果的突出特点是开创了晚明史学研究的全新格局。它的新表现是:

对晚明历史的宏观整体观察。研究大体涵盖了影响晚明社会的主要结构领域。重要的是研究者把晚明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注意各种发展变量之间的交叉和互动。因为有了整体的关怀,各种社会因素的地位和作用会更加清晰,对整个社会变迁的分析和理解也会更有说服力。

把明末的中国作为世界的一部分来考察。事实上,可以说世界一体化的进程始于明末。研究者将明代中国置于世界环境中,从比较和发展的角度考察中国社会发展的程度,凸显明代中国在世界历史中的地位。

把明代的中国放在中国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去考察。明代的中国虽然与世界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其独特的发展线索依然清晰可见。与以往一些研究者不同的是,本研究将中国与国外进行比较,但不与国外进行比较。在调查了社会变迁的诸多因素后,本课题的研究者向我们展示了中国独特的现代化历程。研究者试图摆脱欧洲中心主义,无意建立中国中心主义。这种独特的视角在中国史研究中是创新的。

本研究引入了社会学、人口学和法学的研究方法。传统的中国史研究方法比较单一,没有社会学方法研究古代社会,没有人口学方法研究古代人口是普遍现象。相关学科的引入,不仅让研究者有了新的视角,也让对问题的观察更加深入。社会本身是活的,古代社会也曾经是活的。新研究方法的引入将拓宽研究人员的视野。

在本研究的最后,附加了一份社会调查报告,即《贵州安顺屯堡社会调查报告》,很有新意。长期以来,历史研究对社会调查不够重视,甚至完全忽视。这份社会调查报告证明,这种社会调查方法对历史研究,尤其是对明代社会史具有重要意义。明朝离今天不远了,几百年前的一些社会痕迹还留在我们的社会里。笔者只在贵州安顺屯堡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如果进行更广泛的社会调查,会有更多新鲜的发现。

历史研究需要证据。只有证据充分,结论才可靠。前人把优秀的研究比作“老官越狱”,因为证据充分,推理严密,得出的结论成为无可辩驳的铁案。学术研究和越狱一样,是最忌讳的。传统历史研究机构引用的证据大多来自传世文献。被誉为“新史学先驱”的王国维开创了这一潮流。他说:“我们今天的诞生,感谢纸上的材料,也感谢地下的新材料。我们这一代人可以靠它来纠正纸上的材料,也可以证明古籍的某些部分全是真实的记载,即百家之言并非没有事实。这种双重证据法只能做到今天。”这就是著名的“双重证据法”。“双重证据法”在方法上与传统史学对证据的处理是相通的,即尊重传统史学,摆脱传统史学的局限。这是传统史学向现代史学的重要转变,在史学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今天,我们不妨提出“三重证据法”。第三个证据是什么?答案:社会调查。

社会调查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在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经济学等学科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却很少与历史学联系在一起,或者说没有被明确地视为一种历史研究的方法。如果说地下出土的古物叫化石,那么现实生活中的古代遗迹就是“活化石”。除地面遗存外,保存在语言、生活习俗、服饰、歌舞、戏剧表演中,大部分可列为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也是我们可以用来证明历史的另一个证据。《晚明社会变迁:问题与研究》一书的作者对这一尝试是有益的。让我们倡导“三重证据法”。由青年楚辞学者吴广平先生所著的《楚辞全解》近日由岳麓书社出版,作为“古典名著标准读本”系列之一。这是对《屈原和宋玉全集》的校勘和评论。该书除了传世《楚辞》中收录的屈原和宋玉的全部作品外,还补充了宋玉在其他传世文献(包括伪作)中署名的全部作品和松柏山出土的宋玉佚诗。该书收录的屈原作品有《离骚》、《九歌》(11)、《田文》、《九章》(9)、《元佑》、《卜居》、《渔父》、《赵达》,宋玉作品有《九辩》、《九照》。此外,本书最后还附有屈原和宋玉的传记和评论材料,包括汉代司马迁的《屈原传》、刘向的《屈原传》、唐代沈雅之的《屈原传》、汉代班固的《离骚序》、王逸的《楚辞章句序》、梁朝刘勰的《辨骚》、晋代之的《宋玉传》等。本书由六个部分组成:解释、原文、注释、押韵、翻译和注释。作者在充分吸收和融汇国内外学者丰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所有传世和出土的屈原、宋玉作品进行了简明的解释、详细的校勘、详细的注释和通俗的翻译,并对各种词韵进行了描写,认真收集了历代的评点资料。这是一种新颖的风格。

作者吴广平先生擅长综合运用三重证据法(即从文学经典、文物考古、文化人类学三个方面的证据)解决楚辞的问题、僵局、公案。《楚辞全解》一书是《楚辞》研究在三重证据法演绎下的可喜成果。

善于充分利用古代文献和传世证据是《楚辞全解》的第一个重要特征。传世文献和典籍是我们研究古代文史最基本、最重要的资料和证据。吴先生在解决楚辞问题时,十分注意利用古代文献和证据。比如《国丧九歌》中,“魏灵女”被误解为“鬼神之怒”或“鬼神之哭”。但“国丧”的主题是歌颂“鬼英雄”。鬼神总是强大的。怎么才能说“鬼哭神嚎”呢?吴先生根据《广雅释文三》“怒则健”的训诂材料,将“怒”解释为“神威强”,使他博学多闻。游国恩曾经专门写过一篇文章,认为宋玉的《大衍赋》和《萧炎赋》是对傅贤的《萧郁赋》的模仿,几乎是定论。本书根据《永乐大典》12043卷《赠方硕牛酒》一文,收录西汉东方朔的《大衍赋》,是对宋玉《大衍赋》的仿作,所以得出尤氏所说的是祖孙颠倒的推论。明代学者杨慎、胡应麟、陈继儒、张燮等认为宋玉的微赋是南朝宋赋的讹误,至今仍有不少人相信。本书根据唐代陆龟蒙自遣诗、宋家微赋余音绕梁,及其旧注、宋玉有微赋,以及明代钱希言的《戏瑕》、清代周莹的《林纾》、俞樾的《茶室四记》,断定宋玉确有微赋之作。

上个世纪以来,陆龟蒙、钱希言、周莹、俞樾等人对宋玉《魏永富》的评价一直为楚辞学者所忽视。吴先生发现这些诗人、学者的观点和资料,无疑对学术界进一步考证和论证《》的真伪很有帮助。这些都是作者善于充分利用古代传世文献和证据的表现。书中有很多依靠传世文献解决屈宋作品问题的例子。比如根据《山海经》、《本草纲目》记载,的神话原型是穿山甲,根据《说文解字》记载,衡的神话原型是金龟子,根据《广雅》和《诗经》记载,的神话原型是甲虫。类似的例子在书中也能找到。

善于充分利用考古资料和出土文物证据,是《楚辞全解》的第二个重要特征。1925年,王国维在清华大学汉学研究所编撰的讲义《古史新证》的“总论”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二重证据法。他说:“我们今天的诞生,除了纸上的材料,还要感谢地下的新材料。这种材料可以被我们这一代人用来补充纸上的材料,也可以证明古籍的某些部分都是真实的记载,即百家争鸣的不羁之言也展现了事实的一面。这种双重证据法只能做到今天。虽未证古书者不能否定,已证者不能不肯定。”王国维所谓的纸质资料是传统的文献资料,地下资料是考古发现的新资料。所谓“双证据法”,就是用考古发现的新史料和代代相传的古文献来解读证据。阅读《楚辞全解》可以发现,作者引用了大量出土甲骨、金石学、竹简和出土实物图像与传世文献典籍进行印证,可见作者对新材料考古发掘的重视。比如解释赵达《小蛮腰露颈》中的“小蛮腰”,作者先引用墨子、荀子、管子、晏子、尸子、尹文子、淮南子、新论中关于楚灵王细腰的记载,再用楚墓出土的记载加以补充。此外,根据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的《孙子兵法》佚文《武文》的记载,对《离骚》子兰九万一带进行了解释,并根据山东济宁县发现的汉代抱石俑,利用湖北江陵天星关一号楚墓出土的竹简对《九歌》进行了解释, 确认了《九歌》中“少司命”的神灵,并根据湖北睢县擂鼓墩一号墓出土的乐器编钟和尺解释了所描述的相关乐器,都善于运用二重证据法。

善于充分利用文化人类学的资料和证据是《楚辞全解》的第三个重要特征。65438-0994年,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叶舒宪先生的专著《诗经》文化阐释。叶先生以《人类学的三重证据法与考证的更新》一文作为本书的序言,正式提出了“三重证据法”。三重证据是指文化人类学提供的除传世文献和考古资料以外的外来的、原始的、民族的、民间的信息。古典文化的许多奥秘,我们完全可以“因礼失而求野”,通过田野采集习俗,利用民俗来解决。吴先生在《楚辞全解》中引用了大量的外来、原始、民族、民间资料,破译了《楚辞》中的文化秘密,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比如引用湖南民间流传的“颠覆歌”来说明《九歌》中“二象”倒装句的修辞艺术来源和艺术特色;引用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祭祀运动会男女“抛彩球”、湘西苗族“灵魂词”解读“九歌·礼魂”;引用原始社会特有的“couvade”习俗解读田文“于波腹鱼”的文化秘密:据《原始社会》记载,乌干达前总统阿明和中非已故皇帝博卡萨,他们都信任阴森森的巫师,嗜吃人肉,特别喜欢吸人骨髓,以此来解释招魂的巫术宗教背景。根据文化人类学提供的圣婚仪式材料,结合《神女赋》的实际文本、神女赋与高唐赋的内在联系,以及大量魏晋隋唐诗人诗作的佐证,应该校订《神女赋》的是,而不是宋玉。

《楚辞全解》一书成功运用了三重证据法破译楚辞,书中的文献、考古、民俗资料此起彼伏,相互印证,显示了作者深厚的学术功底和开阔的学术视野,从而使该书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这也显示了作者的学术个性和守正创新的勇气。